男女主角分别是温婉沈御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咸鱼小妾温婉沈御完结版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温婉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幸好,老天还是眷顾温婉的。没有再给她纠结的机会,柴房门打开,举着鞭子的店铺老板出现了。他手中的鞭子是专门用来打人的毛刺鞭子,用最硬最糙的粗麻织成,一鞭子下去就能皮开肉绽。温婉冷不丁打了个寒颤,还是咧开嘴,挤出一个僵硬的笑。“我我们想买只烤羊。”店铺老板留着满脸络腮胡,闻言,冷着一张脸指了指铁架上的烤羊。“今天就这么一只羊,不过被小王八羔子烤焦了,老子刚教训了他一顿。你要是想买,我给你便宜一两银子,算你九两。”老板给了价,这就是在做生意,没有对他们动手的意思。温婉松了一口气,生意嘛,能谈就好。“就肚皮焦了一块儿,我就喜欢吃烤焦一点儿的,不碍事。要不,银子我还是给够,里面的伙计,你就别打他了。”老板就是求财,有银子哪有不答应的道理。“姑...
《咸鱼小妾温婉沈御完结版小说》精彩片段
幸好,老天还是眷顾温婉的。
没有再给她纠结的机会,柴房门打开,举着鞭子的店铺老板出现了。
他手中的鞭子是专门用来打人的毛刺鞭子,用最硬最糙的粗麻织成,一鞭子下去就能皮开肉绽。
温婉冷不丁打了个寒颤,还是咧开嘴,挤出一个僵硬的笑。
“我我们想买只烤羊。”
店铺老板留着满脸络腮胡,闻言,冷着一张脸指了指铁架上的烤羊。
“今天就这么一只羊,不过被小王八羔子烤焦了,老子刚教训了他一顿。你要是想买,我给你便宜一两银子,算你九两。”
老板给了价,这就是在做生意,没有对他们动手的意思。
温婉松了一口气,生意嘛,能谈就好。
“就肚皮焦了一块儿,我就喜欢吃烤焦一点儿的,不碍事。要不,银子我还是给够,里面的伙计,你就别打他了。”
老板就是求财,有银子哪有不答应的道理。
“姑娘心善,那我给你包起来。”
店铺老板原来是个瘸子,转身进屋,扯着一个瘦高的少年出来。
他一脚踹在少年的腿弯处,“去给客人把羊装上!”
少年一出现,温婉就被着实吓了一跳。
她知道先前他在屋子里肯定挨了打,但是她没有想到,他这哪里是挨打,分明是遭受了非人的虐待。
少年皮肤蜡黄,瘦得只剩下皮包骨,一看就是营养不良,身上大大小小的新伤叠在旧疤之上,几乎没有一块皮肤是完整的。
这样的折磨,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。
“小婉姐姐……”沈舟吓得小脸发白躲在温婉身后。
温婉安抚的拍了拍沈舟的背,“别怕。”
店铺老板见状,又是一鞭子抽在了少年背上。
“丑东西,还愣着做什么,没看见客人都被你吓着了吗?”
鞭子落在少年身上,他眼神空洞,竟是一声不吭。
他甚至没有看温婉一眼,似乎对人性的恶已经习惯。
温婉想,那双眼睛里,肯定是有过希望的,只不过有太多冷眼旁观的人,将他这份希望磨灭了。
他的眼神,过于震撼人心。
以至于温婉有一种感觉,也许过了今天,他就不会选择再这样痛苦的活着。
很多年以后,温婉得知那时少年的心境,便无比庆幸,她做了一个正确的判断。
“老板,你这奴隶卖不卖啊?倒是挺经打的,拿来发泄情绪倒是不错。”
温婉故作轻松的闲聊,目光扫过少年脖子上烙印的一个“奴”字。
老板擦了擦手,将鞭子递过来,“您要试试吗?给您玩玩。”
温婉接过鞭子,装出一副精明的模样,“老板,别一会儿我抽他几鞭子,你说我把你奴隶给打坏了,要我赔钱吧?”
老板眼中闪过心虚,他刚才还真就这么想的。
一看温婉就是富贵人家娇养的,能讹点儿银钱当然更好。
被拆穿后,老板干笑两声,“那哪儿能啊,一个被倒了好几手的奴隶而已,能值几个钱。”
“这样啊,”温婉犹豫了一下,“那不如这样吧,你这个卖给我,我看他半死不活的,买回去估计玩不了几天就死了。”
“卖啊?”
店铺老板商人的市侩立刻显现出来,“你看我这店铺就我一个人,就指着这个奴隶帮忙呢,你买走了,我这生意就不好做了啊。”
温婉早有准备,“哦,那行吧,我不买了。我就抽两鞭子过过手瘾。”
老板一听,这就不买了?
她这买东西的诚意不够啊。
温婉:“说好的,我抽两鞭子,打死打残了,可不许讹我赔钱哟。”
她举起鞭子就要动手,那狠劲儿,似乎要用上全部力气,直接把人打死。
在打死了没钱,和卖给她还能换点儿银子之间,老板果断选择了后者。
“别啊姑娘,你出个价吧,我把他卖给你了。”
温婉心里暗自窃喜,目的达到,面上却不显。
“那……就十两银子?”
老板皱眉,“跟烤羊一个价啊?”
温婉撇撇嘴,嫌弃道:“烤羊还能让我饱餐一顿。他这半死不活的,回头打死了我还得出钱买张草席把人埋了,又得花一笔钱。”
说得很有道理,老板这几天也在担心这事儿。
这小子没什么求生意志,估计活不了几天。
“姑娘,再加点儿?”老板说。
温婉叹一口气,“实在是加不了啊,您要是舍不得,那就算了,反正就一个玩意儿,我不买也没什么损失。”
她作势又扬了扬鞭子。
老板一咬牙,“成交!”
温婉心想,这买卖划算啊,一只羊的价格救下了一条人命。
老板心想,这买卖划算啊,一个快要死了的奴隶,换十两银子。
于是,买卖双方都觉得自己占了个大便宜。
不一会儿,温婉愉悦的带着少年和烤羊走出店铺。
老板满脸笑容的拿了银子后关上店门,还招呼一句。
“姑娘,银货两讫,离柜不认,你下次来光顾,我送你一只烤羊蹄。”
*
温婉出去吃顿饭,却买了个人回来。
偏院里的众人是对此十分不理解的。
可不理解归不理解,人都买回来了,也只能把人安置了。
温婉让沈舟带少年去洗漱,又找了干净的衣裳给少年换上。
她美滋滋的坐着啃羊腿,该说不说,这烤羊的确地道,一口下去,唇齿留香。
就这份儿手艺,她以后可有口福了。
沈舟敲门进来,抓着少年的手腕往里扯。
“你进来啊,小婉姐姐不会打你的,她就是吓唬吓唬那老板。”
“我家小婉姐姐人美心善,最温柔善良了,从来不打人的,她可好了。”
温婉听沈舟这么一顿夸,顿时笑得花枝乱颤。
可以啊,沈舟这小子能处,对她的认识很到位啊。
她就是他口中的那样,一点儿不带差的。
少年站在门口,一抬眸,看见的就是温婉笑容灿烂的模样。
皮肤白皙的女孩儿,五官精致,笑起来的时候脸颊上露出浅浅的梨涡。
些许碎光落在她眼睛里,闪烁得跟天边的星星一样耀眼。
那时候,少年才知道,原来有些人笑起来,是浑身都会发光的。
温婉流着眼泪,哽咽着哭出声。
“是我害死了他们!”
沈御眸光一暗,抬手将她拉入怀中,他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背,安抚道:
“这不是你的错,是那些人……心狠手辣。”
温婉固执的不断摇头,“是我的错。是我没有意识到那块嵌合玉的重要性,也是我……是我不够相信你。”
她只要一想到前几日还和她开玩笑,打趣她要买玉扳指去送给心上人的老师傅,现在却被活活烧死在铺子里,她脑袋就针刺般的痛。
是她,明明没有这个实力,却还要掺和进这些复杂的事情里。
如果她早些把嵌合玉的事情告诉沈御,也许首饰铺里的人就不会因此丧命。
温婉抬头,目光清澈决绝。
“周柴,咱们做个交易吧,我把嵌合玉里的东西交给你,你答应我,一定帮首饰铺里无辜枉死的人报仇!”
沈御诧异的盯着她,似乎有些不敢相信她这话里的信息。
“你是说,嵌合玉里的东西,在你这里?”
温婉擦干眼泪,点点头,“抱歉,我不是没把你当朋友,我只是觉得,比起将希望寄托于人与人之间虚无缥缈的信任,我更愿意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。”
沈御瞳孔一阵瑟缩。
如她所言,她的确是不够信任他。
所以,她宁愿提出一个他无法拒绝的条件,也不和他谈交情、讲信任。
是个理智的女人。
只是,薄凉了些。
沈御突然发现,一直以来,他还是看错了她。
表面上看起来大大咧咧、没心没肺,看起来对身边的人各个都好,可实则内心深处却最是冷硬。
她不相信任何人,只相信利益。
不能说她错,因为如果换了他,一样会如此选择。
他只是……有些心疼。
沈御轻声道:“虽然我不知道你以前经历过什么,让你如此看透人性,我也不能保证,我对你来说一定值得信任。但是,你提的条件,我答应了。”
“幕后之人,我会找出来,我答应你,一定替首饰铺被烧死的无辜之人报仇。”
温婉闻言,这才从脖子上取下项链,将里面的小钥匙放在沈御的掌心里。
“嵌合玉里的东西,就是这个。”
沈御拿起小钥匙仔细看,钥匙虽然小,但钥匙背面的花纹,他却认识。
温婉试探着问:“这个,就是你们一直要找的东西吗?”
如果是的话,那就好了,这样一来,她也算完成任务了。
“不是。”沈御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,“但是,这钥匙应该比我们在找的东西更重要。”
温婉:“嗯?”
沈御将钥匙收好,“你可知,这钥匙还有个名字。”
温婉摇摇头。
沈御:“你不是问我们究竟在找什么吗?我现在就告诉你,我们在找的,是一封信。这封信,应该是装在一个叫做仓奇密盒的盒子里。而这把钥匙,就是打开仓奇密盒的钥匙。”
他说出这些,也是想让温婉再多信任他一点儿吧。
“至于这封信里的秘密,没有人知道。”
沈御拧眉道:“我们一直猜测,这封密信可能在古墓里,但是一直不敢完全确定。现在,见到了这把钥匙,倒是印证了我们的猜测。”
温婉也明白了,“钥匙在,那你说的那个仓奇密盒,应该也在墓地里。”
“可我们去过的墓地里,没有你说的仓奇密盒啊,难道是我们忽略了什么?”
沈御摇摇头,见她手里的茶凉了,又给她换了一杯热的。
“我们找过的墓地里,没有仓奇密盒。这点我可以确定。”
温婉越听越迷糊。
沈御解释说:“你带我们进的两个古墓,每一个古墓里,都有和我们要找的东西相关的痕迹。”
温婉听出了点儿意思,“你这么一说,我想起来了。山神庙下的古墓里,找到的是嵌合玉。娘娘庙的古墓里,你拿到了三个连击弩的零件。”
“嗯。”沈御说出结论,“所以藏东西的人,将仓奇密盒有关的东西,都放在不同的古墓里。如果我们一直找下去,肯定能找到仓奇密盒。”
温婉终于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,心情却越发的沉重。
一个神秘的盒子,不知道藏了什么样的秘密,还没见天日,就害死了这么多人。
“明天我就接着带你们去找古墓吧!早些把东西找出来,否则还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。”
温婉急切的开口,又看向沈御的腿,“对了,你伤还没完全好。”
他只是皮外伤,养了这些天,伤口愈合得差不多了,可以勉强走路,但要奔波寻墓,怕是有些困难。
沈御无奈的摸了摸她的头顶,“知道你急,但明天不行,再过几天吧。他们既然找到了首饰铺子,城里肯定还有他们的人,这个时候,我们出城过于显眼。”
不可否认,他说得有道理,所以温婉也就应了下来。
*
温婉回到院子的时候,没有看见温恩。
往日这个时候,他一般会在厨房里准备午饭的,今日却一反常态,连个人影都没见到。
因为首饰铺子被烧的事,她心情沉重,也没有心思去找他。
她呆呆的坐在门口的台阶上,手肘撑着脑袋,红着眼睛,目光呆滞的看着天边渐渐暗淡的晚霞。
突然,街角一个人影光着脚冲她奔跑过来。
她抬眸一看,就见温恩身上的衣裳被灼烧得支零破碎的,满头满脸都沾染着厚重的灰尘,只露出一双干净的眼睛。
“姐姐!”
温恩狼狈的扑到她的跟前,颤抖的抬起手,似是想用乌漆嘛黑的手指触摸她的脸。
温婉往后退了退,“恩恩,你干什么去了,搞得从火堆里爬出来一样,你的手脏死了,先去洗洗吧。”
他的手僵在空中,声音带着哭腔。
“姐姐,你没死,没死……”
温婉眼睛一瞪,“呸呸呸!我活得好好的,你说什么胡话呢?”
温婉立刻破涕为笑,哭得狼狈,笑得也寒碜。
他抬手擦眼泪,一张脸被沾了灰的手越擦越花,他却浑然不在乎。
“我以为……以为你被烧死了。我冲进去找你,找到好多尸体,我好害怕……姐姐,你不要死……”
他泣不成声,断断续续的描述着。
温婉脑中灵光一现,震惊的问:“你去了首饰铺?”
温婉骨子里好歹是具现代灵魂,不会傻兮兮的以为一个姑娘和人说几句话,两个人之间就真的有什么。
她觉得有意思的,是沈御的反应。
人家姑娘闪烁着钛合金一般的大眼睛,就差把喜欢两个字刻在脑门儿上了,他愣是冷着一张脸,用手里的剑鞘将姑娘推远了一些。
隔得远,听不见他们说些什么,不过看那姑娘捂着脸哭着跑了,想来他嘴里也吐不出什么好话。
“直男啊,丝毫不讲情面!”
温婉摇头感慨,塞了一块糕点在嘴里,“这么比较起来,他对我已经算是态度好的了?”
“不,也不对。他还骂过我好几次呢,要不是我内心强大,也会跟那姑娘一样哭着跑掉。”
只有不断的反思和复盘,才会让自己变得优秀,温婉对此深信不疑。
她说完,又转身拍了拍温恩的肩。
“恩恩,他这是反面教材,你可千万不能学。这种直男,是活该单身一辈子的。”
温恩自然是乖乖的点头,一副她说什么,他都会听的模样。
温婉对温恩这态度满意极了。
他们说这两句话的功夫,沈御已经进了远处的铺子。
“妙手回春”四个字,挂在铺子的正上方,一看就是间药铺。
温婉还在犹豫要不要去打招呼,温恩却拉着她的胳膊转身就走,直接给她做了决定。
孩子大了,有自己的想法了,她也是很无奈啊。
*
当天晚上,边城发生了一件大事。
温婉是第二天早上去买菜的时候,在巷子口听几个妇人聊天的时候才知道的。
古往今来,女人只要聚在一起,总能绘声绘色的讲述各种故事。
听她们说,是前几天火烧首饰铺的那伙贼人,原来竟是藏在了一间药铺里。
昨晚上衙门和边城守军一起将药铺给围了,那伙贼人穷凶极恶,负隅顽抗的时候伤了不少人,据说还逃走了几个。
也不知道逃走的贼人藏在了哪里,一时之间闹得人心惶惶。
温婉听完,也顾不上买菜了,转身往回走,直接去敲了隔壁院子的门。
阿贵打着哈欠来开门。
“你家校尉回来过吗?”温婉急切的问。
阿贵:“没有啊,这几天校尉都住在营房里。小婉姑娘有事要找校尉的话,可以让信鸽带信过去。”
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,就是听说城里出了乱子,所以过问两句。”温婉解释道。
阿贵安抚道:“小婉姑娘是担心校尉吧,您别担心,咱们家校尉厉害着呢,他要是出事了,整个边城早乱成一锅粥了。”
温婉不信,“你们家校尉这么厉害?”
“那可不。”阿贵又叮嘱道:“小婉姑娘,这几天城里不安生,您要出门的话,可以叫上我,我家校尉专门交代了,让我护着你们。”
温婉一听,乐得笑了笑,“你……护着我们?”
倒不是她看不起小厮这个身份,实在是阿贵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的,还没温恩结实呢,实在是很难给人安全感。
阿贵拍拍胸脯,“小碗姑娘,我很厉害的,你可别瞧不起人。”
“没有,没有。我相信你。”
温婉没把阿贵的话放在心上。
阿贵见她提着菜篮子,“小婉姑娘要去买菜吗?”
温婉似有些犹豫,家里的确是没菜了。
“小婉姑娘,我陪你去吧。”阿贵是个机灵的,“城里这么大,不至于运气那么糟,买个菜还能碰上贼人,再说了,有我陪着呢,出不了事。”
说的很有道理,只可惜……
两人刚走进菜市场,才挑了两样青菜,整个菜市场就因为有贼人闯入而兵荒马乱。
“你这嘴,是开过光吗?”
温婉一边吐槽,一边找可以躲避的铺子。
这种时候,她一个小女子,很有自知之明,不添乱就是最好的帮忙。
阿贵护着她在人群里穿梭,看见一个正在关门的铺子,动作灵活的抓着她的胳膊就躲了进去。
这铺子老板心善,又等几个避难的妇人进来之后,才关上了大门。
屋子里,一群人都在议论刚才发生的事。
“你们不知道,当时我就在岔路口,两个蒙面人从猪肉铺子里冲出来,拿着那么长的刀,一刀下去就把一个小兵的手砍断了。”
“贼人那么厉害?好吓人哟。”
“可不是,那领兵抓捕贼人的,还是个校尉呢,那校尉武艺倒是不错,可惜就是太仗义,眼看小兵受伤不敌,贼人杀来,他直接就替小兵挡刀。”
“哎哟,那个鲜血哦,喷了一地!”
“说起来,我远远的瞧了一眼,那小校尉长得很俊。”
“长得俊还有情有义?那回头我得找人打听打听,要是他没成亲,我女儿还未出阁呢,万一有机会成好事呢。”
温婉躲在角落里,越听越心惊,脸色也白了。
小校尉,长得俊,有情有义。
这不就是说的周校尉吗?
她心里慌乱,忍不住往边上挤,那里有个通风的小窗,兴许能看见外面的情况。
阿贵以为她是觉得屋子里闷才往边上靠,便护着她往那个方向去。
好不容易挤到窗边,温婉抬手轻轻地将窗户推开了一条小小的缝隙。
窗外的街上,此刻空荡荡的,一个人影都没有。
倒是有马蹄声从远处响起,似乎正是奔着这个方向的来的。
不一会儿,一群身穿铠甲的边城守军就出现在了温婉的视线里。
骑马走在最前面的,是一个身形高大、气势凛然的将军,他一手握着缰绳,一手提着一把长剑,速度极快的从街上穿过。
从温婉的角度,看不见那将军的脸,但是她隐约听见他身后的人唤了他一声“沈将军”。
温婉一惊,瞪大了眼睛,伸长脖子想瞧个仔细。
那就是沈将军?她名义上的夫君?
沈将军听见身后人喊他,猛地拉住缰绳,马儿前蹄高高扬起,落下后又溅起尘沙阵阵。
马儿停下后,坐在马背上的沈将军缓缓的回头。
温婉已经屏住了呼吸,只要他再转过头来一点点,她就能看清他的长相了。
温婉听见送子娘娘几个字,终于想起来一件事。
哑婆似乎提过,想要早日怀上子嗣得好好调理身体,而想一举得男的话,就要去娘娘庙上香。
难怪沈御会露出这种眼神。
“你该不会以为我假公济私,假装发现了古墓,实则是为了去娘娘庙上香吧?”
温婉被直男的脑回路震惊到了。
沈御不置可否,“难道不是?”
“当然、肯定、以及一定,不是!”
温婉撇撇嘴,“如果是财神庙,你说我假公济私去上香就算了,去娘娘庙上香,我能图啥?”
沈御睨她一眼,“你一个商贾小妾,求的自然是母凭子贵。”
温婉:“……”
如果作为一个小妾,以母凭子贵作为人生终极目标,似乎也是合情合理。
自己挖的坑,哭着也得自己填。
温婉突然发现,从逻辑上,她无法反驳这个观点,否则落在他眼中,她商贾小妾的身份,就会被他怀疑。
“呃,就当是我想去上香吧。”
她突然放弃反驳,沈御的脸色立刻就阴沉下去。
“呵,就这么想要怀上你家夫君的孩子?”
他语气里流露出的嘲笑的冷意,让温婉禁不住打了个激灵。
她茫然的眨巴眼睛,不明白自己又是哪里惹他不悦了。
狗男人,性格阴晴不定的,真难伺候。
明明先前还好好的,这几句话的功夫,就又开始给她摆脸色了。
温婉可不是软柿子,双手环胸,赌气道:
“对,我就是想怀上我夫君的孩子,然后让他抬我做正头娘子!难不成你一个假冒的相公,还指望我给你生孩子?”
沈御闻言,脸色更难看了。
他抓着缰绳的手一用力,马车加快速度冲出去。
山路颠簸,马车速度加快,颠得温婉差点儿摔下马车。
她本能的扯住沈御的胳膊,心惊胆战之下,瞬间就忘了要和他赌气。
“相公,我错了,我错了,你别摔死我呀,我不生孩子了,不生了还行不行嘛。”
她口中那一声相公,软软糯糯的,让沈御一怔,纷乱的思绪也被拉了回来。
他低头一看,胳膊上那双小手,手指白嫩修长,连指甲盖都泛着粉色的暖光。
沈御眉头紧蹙,眼神却变得柔和。
他木着脸控控制马车慢下来,又喊住了前面的高翎。
“我们去一趟娘娘庙。”
沈御有些别扭的跟高翎开口。
高翎怔了怔,随即露出意味深长的笑。
他骑马折返回来,拍了拍沈御的肩膀,“去吧,回头也帮我给送子娘娘上炷香,我这年纪,也该喜得麟儿了。”
沈御:“……”
他拂开高翎的手,转身扶着温婉下马车,又回头道:“你下来,上山的路不方便坐马车,借你马一用。”
高翎自然是没意见的,当即跳下马车把马让给了他们。
沈御利落的翻身上马,然后略微弯腰,向温婉伸出手。
“上来。”
温婉仰起头,逆着光的方向,只能看见马背上他挺拔的剪影。
那画面,就挺惊艳的。
有那么瞬间,她仿佛想起了当初他浴血拼杀,带她杀出重围的模样。
男人,果然是散发着荷尔蒙的时候,才是最有魅力的。
沈御见她愣着没动,微扬了扬眉。
“不要是去求子吗?咱们动作快点儿,去抢个头香,没准儿送子娘娘见你诚心,一次让你下七八个崽。”
下崽?还七八个?
这是骂她是猪?
温婉回过神,嘴角一扯。
她刚才是意识不清了,才会觉得他坐在马背上的剪影很惊艳。
亏得他生了一张恶毒的嘴,否则不知道他会用这皮相骗到多少傻姑娘。
温婉气得牙根儿发痒,不情不愿的将手放在了他掌心里。
双手交握的时候,沈御瞳孔不自觉瑟缩,只一刹那,他便收敛了情绪。
*
深山里树木高大,遮挡了部分阳光,只余些许光芒透过树枝的缝隙,一缕缕由上而下落了下来。
快要到的时候,台阶陡峭,沈御和温婉下马步行。
送子娘娘的庙宇藏在深山里,却没想到来上香的人还不少。
来上香的,多是挽着妇人髻的女人,也偶有几个陪着新婚妻子来上香的男人。
沈御和温婉容貌出众,上台阶的时候,引来周围香客不少目光。
庙宇门口,停着几个滑竿儿,这滑竿儿是专门抬人上山的一种软轿。
山路陡峭的时候,马车上不来,那些不愿走路的富家夫人,就可以不用走路,而是坐滑竿儿上山。
一名小童子坐在门栏上,将前来上香的妇人们都拦住了。
“师傅说了,有贵人在里面上香,闲杂人等现在不能进去。”
“等贵人上完香出来以后,我才能放你们进去。”
小童子对每个刚到的香客,反复解释着拦门的原因。
年纪大的妇人们看见那几个滑竿,就知道里面是有头有脸的人物,她们惹不起,所以没敢吭声。
年纪轻的妇人们心高气傲,就有些不听那小童子解释,七嘴八舌的和小童子吵闹起来。
“佛主不是说众生平等吗?”
“都是来上香的,在神仙面前,还要把人分个三六九等不成?”
“就是,快让我们进去!凭什么有钱就能上头香,大家都想生儿子,这头香就该谁先抢到是谁的。”
“你是出家人,更应该心生怜悯,我婆婆说了,不能给我夫君生个儿子,来年就要休了我。小师傅,你就让我先进去吧。”
小童子一个人,哪里说得过这些长舌妇。
他悻悻的憋红了一张脸,不得已只有搬出贵人的名号来。
“各位婶婶消消气,里面的贵人可是我们边城大英雄的家眷,看在沈大将军护我边城十万百姓的份儿上,这头香就让给他夫人吧。”
沈大将军的名号,还是好用的。
众夫人一听,立刻就安静下来。
沈御和温婉刚走到庙门前,就将众人的对话听了个清楚。
沈御挑眉,目光幽深的看向小童子,沉声问:“你说里面的贵人,是谁?”
小童子以为他刚才没听清,又重复了一遍。
“里面的贵人,是沈大将军的夫人,是从帝京千里迢迢来边城替将军生儿子的。”
沈御:“……”
倒也不用说得这么仔细!
温婉也没想到,一句玩笑话而已,沈御听了,居然瞬间就脸红到耳朵。
温婉:“……”
不是吧,在古代十六岁就结婚生子的大环境下,长得这么正的军哥哥还能被剩下?
这反应跟个雏儿似的,不科学啊。
要不,再试试?
她计上心头,伸手就在他脸颊上摸了一把,逗他道:
“好可爱……”
沈御:“?”
在沈御还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,温婉又极速的收回了爪子。
沈御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被这丫头给调戏了,一时之间,脸色由红转黑。
“商贾小妾,果然恬不知耻!”
沈御怒骂一句,站起身拂袖而去。
温婉眨巴着眼睛盯着他的背影,直到人影消失以后,她才美滋滋的收回视线。
“该说不说,口嫌体正直的的男人,还真挺好玩的。”
“呵,敢骂我恬不知耻?真正恬不知耻的事,我还没做呢!”
温婉越想越不服气,抓起茶壶灌了半壶水,下定决心。
“狗东西,下次再骂我一句,看我不把你撩到手给睡服了!”
*
这几天,金木明显感觉到大将军的状态有些不对劲。
虽然大将军没有明说原因,但金木猜测一定和小婉姑娘有关。
在手底下的士兵又被大将军操练了两个时辰以后,金木终于没忍住找到了沈御。
沈御站在校场上方,后背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。
他解开缠在手腕上的棉布,余光扫见欲言又止的金木。
“有事?”
金木点点头,“吴太守今夜娶小娘,在院子里宴请相熟的同僚,帖子是前天送来的,您这两日忙,还没来得及呈给您看。”
吴太守每年都在娶小娘,以前这种宴请,沈御从来没去过,不过是派人送份礼物上门就当全了人情世故。
所以金木虽然搬出了这个“名正言顺”的理由,可心里其实没底。
他已经做好了大将军让他按往年惯例去处理的准备。
谁知沈御垂眸思忖片刻,居然吩咐道:“让人备份礼物,晚上……你随我一同前去。”
金木愣了愣,险些以为自己听错了。
沈御擦了擦额头上的汗,又冲场上正操练的士兵下达了休息的命令。
操练得已经去掉半条命的众人,终于得以喘息,纷纷向金木投以感激的目光。
只可惜,金木实在是没空注意这些细节,他依旧还在疑惑,大将军今天怎么突然答应去吴太守的宴请了?
马车停在太守府的门前,金木到底没忍住问出口。
“将军,您真要去?”
沈御穿着一身玄色锦袍,低调却不失武将英气,他轻笑,“自然是要去的。”
金木抱着一个礼盒跟在他身后,“将军,为什么啊,您不是说这种酒色场合容易让我们武将失去斗志?”
沈御脚步不停,有种被揭痛处的恼羞成怒。
“偶尔放松放松,也无妨。”
金木还是不理解,“可您还说要严于律己……”
沈御猛的停下,冷冰冰回头扫了一眼金木,“我还说过,军人首要遵守的规矩是服从命令!你在质疑本将军的命令?”
“属下不敢!”金木缩了缩脖子,不再多问了。
*
月上柳梢头,吃饱喝足的温婉,搬了一方躺椅在院子里,一边赏月,一边给几个半大的孩子讲故事。
自从前几天温婉给他们讲了一集西游记的故事之后,他们每天晚上吃完饭就缠着她讲故事。
于是每天一集孙悟空打妖怪的故事,就成了固定的娱乐项目。
“这白骨精本来是个吓人的骷髅,为了诱惑唐僧,就幻化成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……”
温婉悠闲的随着躺椅摇摆,目光温柔的落在一群瞪大了眼睛,满脸写着愤愤不平的孩子身上。
见唐僧和悟空师徒俩反目成仇的气氛,渲染得差不多了,温婉正准备来个情节反转。
没想到一个少年急匆匆跑了进来。
少年叫沈舟,是这群孩子里最大的,今年刚满十二岁。
沈舟是个可怜孩子,听他说,他父母都死在了漠北人手里,他算幸运的,因为年纪小被当成奴隶贩卖,才捡回一条命。
边城将士一年前剿了一个漠北人的据点,才把关在笼子里的他救了回来。
其他孩子跟他一样,也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。
温婉对他们心生怜惜,便多了些温柔与宠溺。
沈舟脸上带着欣喜的笑,“小婉姐姐,你跟我来一下。”
“干嘛?”温婉怔了怔。
沈舟:“你来了就知道了。”
温婉抬手摸了摸他的头,“臭小子,搞得还挺神秘。”
她从躺椅里起来,跟在沈舟身后往院子外走。
大门口,金木坐在马车前赶车,看见温婉出现,跳下来抱拳行了一礼。
“小婉姑娘,校尉让我来接您相聚。”
相聚?
温婉眼中闪过一抹精光,这说法倒是有些意思。
沈舟却显得十分高兴,扯了扯温婉的袖子,把她拉到一旁。
他压低声音,小大人似的叮嘱:“女子以夫为天,小婉姐姐,你要多顺着点儿校尉大哥,男人都喜欢乖巧温顺的女人。”
温婉:“……”
被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叮嘱怎么讨人欢心,这感觉怎么这么别扭?
沈舟叮嘱完她,又屁颠颠跑到金木面前,换上一张笑容憨厚的脸。
“金木大哥,小婉姐姐年纪小不懂事,在外面请您多照顾一些,如果方便的话,在校尉大哥面前多替小婉姐姐美言几句,等我将来从军拿俸禄了,一定好好孝敬您!”
金木:“……”
要不是这孩子都是经他手安排住进这个院子的,他真以为这是小婉姑娘的亲弟弟!
大将军行事低调,从来没有告诉过这些孩子的真实身份,这些孩子也以为沈御只是个小校尉。
这都不重要。
金木好奇的是,他们家大将军每个月都会来看望这些孩子,也没见他们这么掏心掏肺的对大将军啊。
更何况沈舟可是这些孩子里最沉稳冷静的。
怎么这个赵小婉才来几天,沈舟居然为了她,都跟他讨要起人情来了?
瘦高的少年,弓着身子牢牢抱住娇小的女人,脸上的神情明明是恐惧的,可一双眼睛里却充斥着挑衅。
隔着整个院子,沈御和少年目光对上,两个人都同时感觉到了来自对方的敌意。
与战场上生杀予夺不同,这种敌意,源自于人性最原始的占有。
沙场上走下来的战将,越是关键时刻,越能云淡风轻。
沈御亦是如此。
他平静的将少年的挑衅看在眼里,却并没有愤怒,只是轻轻地笑了。
他的笑,反倒是让少年一惊。
温婉拍了拍温恩的背,从他怀里退出来,又奶凶奶凶的转头对沈御说:
“都怪你!他就是个孩子,你吓唬他做什么,现在好了吧,你在他眼里都成凶神了。”
她看起来是在骂,可话里话外都在说明,这只是一个误会。
沈御滚着轮椅走近,轻飘飘的重复她的话。
“孩子啊,对,他只是个孩子,是我唐突了。”
他在“孩子”这两个字上,语气咬得极重。
果然,温恩一听,脸色顿时就彻底垮塌。
他是孩子,所以,他刚才和温婉之间的拥抱,也就失去了男女之间的意义。
温婉来到沈御身后帮他推轮椅,又招呼大家道:“都别愣着了,快进去吃饭吧,今天是我的乔迁之喜,所有人,一个别跑,都给我喝两杯!”
沈舟小声嘀咕,“所有人不行吧,小佳她们才五六岁。”
温婉给他一个脑崩儿,“傻啊,我说喝两杯,又没说只能喝酒。你们几个小的,喝水就行。”
“这么说起来,应该在院子里种几棵果树的,将来结出的果子可以做成果汁,最适合你们这群馋嘴的小孩儿。”
沈舟问:“果汁是什么?果子煮出来的汤吗?”
温婉:“我可怜见的,果汁都没喝过,果汁啊,就是用各种水果……”
一场乔迁宴,宾主尽欢。
温婉本就是个善谈的,喝了几杯酒,性格越发豪迈起来,拉着几个孩子,硬生生教会了他们几首现代儿歌。
夜深人静,孩子们闹腾得累了,沈御让小厮安排了马车,将哑婆几人送回偏院。
温恩看起来人高马大的,被温恩灌了一杯酒之后就倒下了,原来竟是个一杯倒的货。
“我们一起学猫叫,一起喵喵喵~~”
温婉还没冷静下来,蹲在沈御身前,两只爪子挠着鼓鼓的腮帮子,一双眼睛醉意朦胧,映衬着沈御不自觉的宠溺微笑。
“你怎么不唱?这么简单,你都学不会,真是个笨蛋。”
温婉嘀嘀咕咕的,说话的时候脑袋一歪,直接趴在了他的膝盖上。
烛光摇曳,晕黄的碎光落在她的脸上,卷翘的睫毛一开一合,越发可爱了几分。
沈御声音低沉,“普天之下,也只有你敢当面骂我笨蛋了。”
他抬手抚摸着她的脑袋,柔软的发丝裹挟着属于她的体温,掌心里传来的触觉,清晰的提醒着他此刻的真实。
他倒是该感谢温恩的。
在温恩挑衅的拥抱这个女人的时候,他才意识到,他的确对这个女人生出了占有欲。
在此之前,他是不愿意承认他堂堂大将军,会对一个商贾小妾生情的。
正是温恩那一抱,让他意识到,他做不到让她成为其他男人的女人。
“罢了。”
沈御叹了一口气,事已至此,也只能面对现实了。
*
温婉一觉醒来,感觉天都塌了。
喝酒的时候一时爽,酒醒之后的宿醉袭来,让她觉得自己跟废人没两样。
头晕眼花,全世界都在打旋。
她顶着鸡窝爆炸头坐起身,呆坐了好一会儿才重新睁开眼睛。
“我草!”
眼前一幕,让她惊呆了,连淑女不适合口吐污言秽语都忘得一干二净。
沈御似乎正在更换长袍,露出了肌肉分明的上半身,完完整整的腹肌,就这么突然展现在她的面前,让她还能怎么保持理智?
以前刷短视频的时候,通过大数据分析,平台总是给她推送各种各样体育生视频。
她表面上是拒绝的,可内心却暗自窃喜,大数据诚不欺我也,果然知道在她道貌岸然的本性掩盖下,她真正喜欢的是什么。
于是乎,她总是暗搓搓的顶着一脸姨妈笑,放肆的大饱眼福。
那种快乐,恍如隔世。
现在,那份快乐回来了!
活生生的体育生摆在眼前,还是颜值天花板!
简直是加倍快乐!
温婉此刻内心溃不成军,歇斯底里的吼着:
“矜持,矜持!”
“温婉,你给我矜持点儿啊!”
“这个男人是古代直男,男尊女卑观念很重,他不适合你!”
“不适合就不和他成亲,白睡他啊!”
“女人,你可以无耻一点儿,提起裤子就翻脸不认人,睡完就跑!”
“矜持……是矜持不了一点儿了!”
温婉的脑袋里,各种各样疯狂的声音不断响起,仿佛出现了上百个温婉的小人儿。
她们每一个都带着恶魔角,叫嚣着要把这个腹肌完美的男人关起来,狠狠地把玩他,征服他!
温婉羞耻的蒙住了脸。
她定是酒喝多了,酒精中毒了,才冲破了道德的束缚,释放了颜狗的本性。
她还在挣扎,殊不知沈御将她丰富的表情看在眼里,眸子里狡黠一闪而过。
他不慌不忙的捡起一旁的长袍,慢腾腾的穿着,似乎没注意到温婉的偷窥。
正是印证了那句话。
最完美的猎手,往往以猎物的姿态出现。
“赵小婉,你看够了吗?”
穿好衣服,沈御佯装不悦的出声。
“还没……”温婉一怔,终于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,她竟然下意识的回答了实话。
她干笑两声,眼珠一转,“还没看到!对,我什么都没看到。”
沈御轻笑着睨了她一眼,“没看到就好,我们好人家的男人,可不能随便被人看了去。你要是看了,我可要你负责的。”
这话听起来怎么茶里茶气的?
温婉狐疑的盯着他,“好人家的男人,大清早的在我房间里换衣服?”
闻言,沈御一点儿没慌,他似乎早有准备。
他似笑非笑的看过来,“你确定,这是你的房间?”
温婉一怔,左右看了看,顿时倒吸一口凉气。
戏台上,说书先生已经讲到边城守军先用火攻,再用财宝利诱漠北人。
茶桌两旁,温婉和高翎面面相觑后,偃旗息鼓,又故作轻松的寒暄喝茶。
沈御将两人的装模作样看在眼里,表情十分鄙夷。
率先开口的是高翎,他问沈御。
“你不是说要带我去见一个重要的人?现在和小婉姑娘打完招呼了,我们是不是该去办正事了?”
沈御坐着没动,抬手一指温婉。
高翎没看懂,“什么意思?”
温婉堆起笑容,眉眼挤成弯弯的一条线,接嘴道:“我猜……他要带你见的,很重要,很重要的人……就是我。”
沈御深深的睨了她一眼。
果然,一如既往的聪明。
高翎嘴角一扯,看向沈御,“真的是她?”
沈御点了点头。
高翎这才清了清嗓子,重新认真打量温婉。
没了先前故意装出来的娇滴滴的姿态,现在看面前的姑娘,年纪虽然不大,可一双眼睛里尽是算计与精明。
更何况,一个有胆子、也有能力让沈御吃瘪的女人,本身就值得让他另眼相看。
温婉抓起一把瓜子,语气轻松的说:“是要准备去寻古墓了吗?我时间上没问题的,随时可以配合你们的行动。”
经过一次次的印证,如今对于她的料事如神,沈御已经可以十分欣然的接受。
倒是高翎,虽然有了心理准备,却还是忍不住震惊。
他再次看向沈御,“难不成她又说对了?你找我来,是为了古墓的事?”
沈御应了一声。
高翎回头冲温婉竖起大拇指,“厉害。原来他说的那个风水大家就是你啊,还真看不出来,你小小年纪,居然在这方面有如此高的造诣。”
温婉摆摆手,“略知一二而已,不值一提。”
过度的谦虚,就是骄傲。
沈御现在听见“略知一二”这个词,就觉得太阳穴突突的疼。
“好了,长话短说。明日开始,我们就开始寻找古墓,为了不引起其他人的注意,我们会跟随高翎的商队一起走,这次先从边城往北开始寻找,一直到另一座边境城市逐洲再折回。”
“跟随商队出行期间,我的身份是高翎的弟弟高御,你的身份是我们的妹妹高小婉……”
沈御的话还没说完,就见温婉举起手。
“我反对!”
沈御嘴唇抽了抽,“你反对什么?”
高翎倒是一脸惊奇,“愿闻其详。”
温婉瓜子嗑得嘎嘣脆,“我反对以单身女性的名义在外行走,我这种集美貌与智慧并存的佳人,会招来不必要的桃花,继而让我们的伪装身份增加被人识破的风险。”
“出门在外,越低调,越不引人注目才好,对吧?”
她说得头头是道,偏偏这套说辞还真有些道理。
沈御没吭声,高翎却连连点头。
“我觉得小婉姑娘说得对。那这样吧,我就委屈一点儿,让小婉姑娘作为我的红颜知己……”
温婉:“用不着你委屈!”
沈御:“不行!”
两人异口同声,说完之后,互相诧异的看了一眼。
“你们还挺默契……”高翎清了清嗓子,“那你们说怎么办?”
温婉抬手指向沈御,夸张的做出一副猥琐的表情,“我要做他的……”
沈御和高翎不约而同的盯着她。
高翎眼神放光,脸上的吃瓜表情已经快要掩饰不住。
沈御眸子看起来平静无波,实则握着茶杯的手指微微颤了颤。
温婉乐呵呵一笑,指尖在沈御跟前画了一个圈。
“我,要做他的小娘!”
高翎:“……”
沈御:“……”
做他的小娘,就是他爹的红颜知己,既不是单身女性,还是有分量的长辈,一举两得。
她自认为很完美。
只听沈御猛地将茶杯搁在桌上,只说了三个字。
“你做梦!”
*
沈舟买完糕点回来的时候,茶桌旁只剩下温婉一个人。
“阿柴哥他们呢?”沈舟问。
温婉想起刚才气急败坏走掉的人,忍不住嘴角扬了扬。
“他们有事先走了。”
沈舟悻悻的将糕点放在桌上,“我还特意多买了一份阿柴哥爱吃的糕点呢,没想到他已经走了。奇怪,阿柴哥从来不曾不告而别,难道是出了什么事?”
“放心吧,他没事。”就是被她气红了脸而已。
温婉拿起桌上那包点心,“你说这是他爱吃的糕点?”
沈舟点点头。
温婉见状,拿起一块花朵状的点心尝了一口,顿时皱眉,“好甜。”
还真是应了那句话,人不可貌相。
明明外表是个粗犷的糙汉子,一逗就脸红也罢了,还爱吃甜食?
这种反差萌,真是太勾人了。
“唉。”温婉忍不住叹了一口气。
沈舟也捧着一块点心在吃,听她叹气,疑惑的问:“小婉姐姐,你怎么了?”
温婉摇了摇头,“唉,我只是感慨,要是你家阿柴哥是个多情温柔的,那该多好啊。”
沈舟闻言,表情越发疑惑。
“小婉姐姐,我阿柴哥本来就很温柔啊。”
温婉:“……?”
沈舟:“本来就是。每次小四小五一撒娇,阿柴哥就特别温柔,他会给她们买糖葫芦,还会给她们玩躲猫猫。”
“躲猫猫?”温婉一双眼睛开始燃起绿油油的光。
她实在很难想象阿柴这个大汉玩躲猫猫装可爱的样子。
沈舟完全没意识到已经把沈御的老底都揭光了,还继续没心没肺的说:
“小婉姐姐,阿柴哥就是看起来凶巴巴的而已,其实人最好了。”
“他啊,吃软不吃硬,下次他要是凶你了,你就哭,他拿哭起来的女孩子一点儿办法都没有。”
温婉闻言,禁不住猥琐的笑了。
喜欢女孩子撒娇?
害怕女孩子掉眼泪?
既然拿捏了他的短处,她就有些开始期待后面寻找古墓的日子了。
*
说书先生讲完边城守军以少敌多的故事,已经是半个时辰以后。
天色渐晚,温婉正准备带着沈舟回家。
她刚站起身,不经意往窗外瞥了一眼。
一辆马车从茶楼门前经过,马车窗帘被风吹起,恰好露出一位妇人的侧脸。
正是当初在驿站和温婉失散的将军夫人,赵氏。
赵氏似有所感,仰头往楼上看来。
沈御不动声色的将温婉的表情看在眼里,眸子不自觉暗了暗。
两名年轻行商已经来到高翎面前,他们抱拳行礼后说明来意。
原来是看见了高家商队的标志,想和其他零散的商贩一样,跟在商队后面蹭蹭高家的庇佑。
他们自称同是边城人,愿意将收益的四分之一交给高翎作为回报。
出门在外,有钱赚,更得有命花。
这也是这么多商贩宁愿少赚点儿,也要组队前行的原因。
都是老乡,换了往日,按理说高翎这会儿就该答应了。
可在他出声之前,沈御一个凉悠悠的眼神睨了过来。
高翎话锋一转,委婉的说:“实在不好意思,我们商队里已经有好几个做皮毛生意的商人了,出发之前我们就说好了,商队里不再增加卖皮毛的商贩,所以……你们还是另外找商队吧。”
名正言顺的理由,两名行商也挑不出错处,只能遗憾的离开。
温婉的目光一直在两人身上,眼巴巴的看着她的“八块腹肌”重新踏上马车去找另外的落脚处。
*
沈御和温婉既然以夫妻的名义出行,自然是住一间客房。
有了那次危机之下的同房共处,这一次两人倒是轻车熟路。
而且这个房间里有两张床,倒是省了温婉又要睡软榻的麻烦。
折腾了一天,还打了一架,温婉是真的挺困了。
她梳洗完后,打着哈欠准备往床上躺。
“过来。”
沈御轻飘飘的声音从方桌前传来。
温婉抬眸望去,见他从包袱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小瓷罐,正端端正正的坐在桌后。
她满脸疑惑的走过去,“干什么?”
“坐下。”沈御轻声命令道。
温婉撇了撇嘴,不情不愿的在他对面坐下。
沈御眉头一皱,拍了拍一旁的椅子,“坐这里。”
要求还挺多。
温婉嘀咕一句,起身挪了位置。
沈御解开小瓷罐的盖子,用指尖抹了一点儿里面的膏药,抬手往她额头上一按。
温婉吃痛的吸了一口气,“轻点儿。”
“娇气。”沈御嘴上埋怨,手上的动作却温柔了些。
温婉倒是有些诧异的,“其实这点儿抓伤用不着上药,明天早上起来就该结疤了。”
所以她压根儿没想到沈御居然会按着她给他上药。
沈御没接她的话,只摸不吭声的把膏药抹在她脸和脖子上的抓痕上。
她本能的往后缩了缩,有些尴尬的往后退了一下。
沈御动作一顿,脸色更沉,“我已经很轻了。”
温婉:“……”
见他误会了她的躲避,温婉干咳两声,以缓解莫名其妙加快的心跳。
“身上还有其他伤吗?”看得见的地方,他都抹完了。
温婉摇摇头,“没有。”
沈御没说什么,只是将小瓷罐塞到了她的手里,木着脸说:
“那该你帮我上药了。”
温婉:“嗯??”
她还没听懂他的意思,就见他骨节分明的手指已经搭在了黑色的腰带上。
他当着她的面,一层一层的解开衣裳,然后……
露出了肌肉线条分明的腹肌。
温婉数字敏感,一眼就数出来是八块。
“呃……”
她是想移开目光的,毕竟这么盯着一个男人的腹肌看,很是不妥当。
可她的眼睛实在是不听话,尽管她努力了,但还是没能成功转移目光。
沈御几不可察的扬了扬唇角,随即抬起手,手指落在了其中一块腹肌上。
“这里被抓伤了。”
温婉瞪大了眼睛,嘴角抽了一下。
她其实很好奇,那露水娘子纠缠他的时候,他身上明明衣服都是完完整整的,那这指甲盖大小的抓伤到底是怎么弄上去的?
难不成那露水娘子也是个武学高手,还会隔空抓人?
见她愣着不动,沈御不耐烦的催促。
“快一点儿。”
温婉狐疑的扫了她一眼,随即挖了一块膏药就往他的“伤处”上抹。
比指甲盖还小的伤痕,生生被她抹出“重伤不治”的气势。
沈御低头一看,就见她把膏药几乎抹遍了他整个肚子。
沈御:“……”
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。
他还是小瞧了这个女人。
在色胆包天的情况下,她倒是什么都敢干。
温婉趁着抹药的时候,偷偷摸摸的按了按他的腹肌。
果然和想象中一样,硬邦邦又温暖的触感。
她嘴角不自觉扬起满足的微笑,暗忖道,这泼天的福利,是他主动送上来的,可不是她不知羞耻占他便宜。
许是她过于沉浸于对美好事物的欣赏,没有注意到沈御看她的眼神越发深沉。
正当她的指尖还想进一步往上攀登的时候。
沈御突然握住她的手腕,“好了。”
温婉一怔,抬起头,正对上似笑非笑的眼神。
那一刻,她突然有种被人捉奸的错觉。
她的脸颊,无法控制的开始泛红。
“我这腹肌,比那两个行商如何?”沈御戏谑的问。
温婉脑袋被美色冲击后,有些发晕,下意识的就回答了他的问题。
“那肯定好摸得多……”
没说完,她醒悟过来止住话头,还差点儿懊恼的咬到舌头。
沈御轻笑一声,“可惜,我不是什么露水相公,所以,即便我有八块腹肌,也不是你能肖想的。”
沈御松开她的手腕,有股打了胜仗的得意劲儿。
他又当着她的面,缓缓将衣服系紧了。
温婉顿时回过味儿来,脸色由红转白。
所以,他刚才是故意的?
难道,这就是男人之间的胜负欲?
那两个年轻行商露了腹肌,让他作为她名义上的相公脸面挂不住,所以才要在她面前找补回来?
呵,男人。
温婉气呼呼的将小瓷罐放在桌上,转身熄灭蜡烛后爬上床。
“睡吧,现实中我得不到,梦里我还不能嚯嚯几个露水相公吗?”
黑暗中,沈御先是一惊,随即脸色沉到谷底。
露水相公?
还几个?
这女人,依旧是死性不改!
*
这一夜,温婉梦里有没有嚯嚯几个露水相公,沈御不得而知。
但是他这一夜睡得并不安稳,梦里似乎有那么一个面容模糊的小娘子,不断的缠着他,要看他的腹肌。
天刚亮,他烦躁的睁开眼,沉着脸走到温婉的床边。
篝火跳跃,火光映照在她的脸上,将白皙的肤色染上一抹红晕。
她一双眼睛睁得很大,眸子里的光芒比篝火柔和几分,却比篝火来得温暖。
沈御喜欢看她认真又可爱的表情,忍不住伸手在她脸颊上捏了捏。
温婉一怔,奶凶奶凶的哼了一声。
“说正事儿呢,你别动手动脚的。”
沈御笑了笑,这才接着说:“从山神庙开始,但凡我们找到的古墓,身后总有那么一群人如影随形,你觉得是为了什么?”
温婉:“还能为什么,肯定是你们要找的东西。”
“对。”沈御点头道:“假设阿卓信就是追着我们的那群人,我们东西还没找到,他们却突然撤退了,又是为什么?”
他像个善于引导学生回答问题的老师,带着温婉一起渐渐清理事情的脉络。
温婉仔细一想,试探着说:“因为他们提前找到了东西?或者说,他们也知道了我们的目的地?是要赶在我们之前先去把那个古墓开了?”
越说,温婉的心就越往下沉。
敌人将他们所有的步骤都摸得这么清楚,没有内鬼通风报信,绝不可能。
但,谁是内鬼?
沈御看她表情就知道她想问什么。
“我现在也没查出来谁是内鬼,不过可以肯定的是……既然阿卓信没有把我们这个队伍认出来,那就说明,内鬼不在我们目前这个队伍里。”
“我得找到阿卓部的老巢,游猎牧民以前从不掺和漠北和端朝的事,这次一路追杀我们,背后到底有什么目的,总得探一探才知道。”
“而且,不管阿卓信他们想做什么,这一次,我们既然来了,就要将他们一网打尽。”
温婉再次感慨,“这端朝真是没救了,就你这样的,居然只给你一个校尉当?也真是太屈才了。”
沈御勾了勾嘴角,“谁说不是呢,我这样的,怎么也得是个一等大将军吧。”
“你?一等大将军?”
温婉伸手在他额头上摸了摸,“也没发烧啊,怎么都开始说胡话了?”
沈御蓦的握住她的手腕,“对我就这么没信心?”
温婉白了他一眼,“呵,不是对你没信心,而是对这个王朝没信心。不是你能力不够,而是这个社会就是如此,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,你的起点,决定了你的终点。”
她的言论,让沈御浅黑瞳孔瑟缩了一下。
温婉:“在这里,等级分明。如果你出身王侯之家,有你这势力,做个一等大将军是没问题。可普通出身嘛,做个将军都算到头了。”
沈御突然想起了少年时期,他作为太子伴读,跟着听帝师授课。
那时候,帝师也曾讲过一番话,意思和温婉说的差不多。
可那是帝师,而温婉,只是一个小女子。
温婉浑然没注意到他的异样,长长的叹了一口气。
“所以啊,我这样的,如果不想做人的小妾,那就只能找个贩夫走卒嫁了。”
她缓缓的挣脱他的手,活动了一下手腕,没心没肺的笑道:
“周校尉虽不是出身王侯,但也不是寻常人家吧,想来将来也会娶一个和你门当户对的女子做妻子。”
掌心一空,沈御眸色也跟着暗了。
都是聪明人,她这是隐晦的给了他一个答案。
温婉将小毯子扯回来,“我这辈子,不会再给人做小妾了。”
沈御闻言,诧异的抬眸看她。
温婉却已经移开目光,打了个哈欠,“我困了,我去睡会儿,明天不是还得接着赶路嘛。”
她离开以后,沈御坐在篝火边上,许久都没有说话。
*
第二天一大早,果然下起了大雪。
不过一会儿的功夫,草原就裹上了一层银白的颜色。
冒着风雪,队伍前进的速度不降反增,连午饭都是在马背上匆匆解决。
一连奔波了三天,终于来到了一座连绵山脉的脚下。
这座山脉,就是漠北和草原接壤的地方,翻过这座山,就是漠北人的地界了。
临近黄昏,按照往日的习惯,就该停下来安营扎寨了。
可今天,沈御脸色沉沉,观察地形之后,指挥队伍往右边的峡谷靠近。
靠近峡谷之后,所有人下马步行。
天已经彻底黑了,峡谷里寒风瑟瑟,把人的腿都冻僵了,每走一步都要多废些力气。
突然,众人瞧见了峡谷里传来的微弱光芒。
“到了?”
温婉压低声音问沈御,他趁着脸色点了点头。
随后,他打了手势,所有人便立刻分散开来,各自拿出武器,以一种狩猎的姿态盯着峡谷的方向。
温婉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儿,她还以为他们准备就这样冲进去。
正准备提醒他们,峡谷里情况不明,贸然进去绝非明智之举。
谁知道,下一秒,就见沈御猛地拍了一巴掌马屁股,马儿嘶吼一声,随即就往峡谷里冲。
“有情况!”
峡谷里似乎有人在放哨,立刻吹响哨子。
很快,铺天盖地的箭雨落了下来,瞬息的功夫就把那匹马扎成了刺猬。
马儿倒在血泊里,临死还挣扎一双空洞的眼睛。
等马死透了以后,一群人乌泱泱的就举着火把出现在温婉的视线里。
他们皆是游猎牧民的打扮,所有人动作迅速的将那匹冲进去的马儿团团围住。
温婉顿感一阵后怕,得亏沈御聪明,知道引蛇出洞,否则现在不管是谁冲进去,都是死路一条。
放哨的松了一口气。
“吓死我了,原来只是一匹马啊。”
“我还以为是那个俊俏小子的族人追来了呢。”
“追来又怎么样?还能从咱们手里把人抢回去?”
“说得也是,不就是个落寞的小家族,那么几个人老弱病残,都不够兄弟们杀个来回的。”
“说起来,那小子骨头也是硬,被信公子折磨成那样儿了,还捂着屁股不肯就范呢。”
“哈哈哈……可惜了,倒也是个爷们儿。”
温婉眼尖,已经认出那几个说话的人,正是阿卓信的手下。
那他们口中说的小子,就是温恩了。
一想到阿卓信在折磨温恩,温婉的脸色就惨白一片,恨不得马上冲进去救人。
温婉坐在台阶上,看着青年们兴高采烈的将金银财宝搬到马车上。
又看了一眼正在听手下汇报的阿柴。
果然啊,好男儿都上交国家了。
这个边关小队不到一百人的规模,却个个人高马大、英勇非凡。
尤其是阿柴,长得好看,身手好,有勇有谋,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铁血男儿的荷尔蒙。
温婉很吃这一挂的帅哥,看着实在是眼馋,她在想,他劲装下面肯定有八块硬邦邦的腹肌……
许是她的目光过于直接,阿柴似有所觉回过头来,正对上她的贪婪的目光。
“老大,我觉得这姑娘对你有意思。”
亲卫金木,压着声音打趣道。
阿柴目光一凝,“你有这闲工夫,不如再去墓室里再找找。按理说东西应该在墓室里才对。”
金木烦恼的抓了抓头发,“兄弟们已经找遍了整个墓地,都没找到图纸,你说这云侯墓里真有那图?”
阿柴拧眉,“金银财宝皆在,说明这墓没被盗过,可图纸却不翼而飞……”
“再找!就算把墓地翻过来,那东西也决不能落在漠北人手中。”
金木正要说话,却听远处响起急促的马蹄声。
深更半夜,视野不佳,在这种情况下冒险在山间策马奔腾,必定是急事。
果然,一名浑身浴血的青年来不及勒马,直接从马背上翻滚而下。
“老大,出事了!”
先前那波押送山匪下山的人出事了,还没到山脚,就被漠北的大部队围了。
“咱们一二十个人,完全不是漠北大部队的对手,兄弟们拼死给我杀出一条路来给老大报信给,除了我,兄弟们全……全死了。”
五尺男儿,说完之后就泣不成声。
阿柴脸色阴沉,握着长剑的手指节泛白,他冷声问:“漠北来了多少人?”
浴血青年咬牙道:“千人之众!”
温婉一听,顿时倒吸一口凉气。
她数了数破庙里的人数,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我方人数不到一百,敌方人数一千!
武力悬殊太大!
阿柴冷着一张脸,却丝毫不露怯,依旧冷静的下达命令。
“所有人留下遗书!杀出去就能活,杀不出去,那就是命!”
“杀!”
温婉穿来三年虽然被圈养在后宅,却也听说过漠北人的凶狠。
将军府有个小妾的家人就是被漠北人杀光的,那小妾说漠北人进村时,男的就地砍杀,女的养为奴隶,作为生育孩子的工具。
这年代医学技术落后,生孩子那是九死一生,所以人口出生率对每一个势力都极其重要。
温婉还在想对策,一把长剑突然架在了她的脖子上。
她抬头,对上阿柴冰冷的目光。
“与其被凌辱致死,倒不如我先一刀杀了你,既免去你百般受辱,也护住我端朝颜面。”
温婉:“……”
谢谢你,你人还怪好的勒!
阿柴看她眼巴巴的一副可怜样儿,轻叹一口气,语气缓了缓。
“别怪我心狠,你若落到漠北人手里,一样会死,而且死状比这凄惨百倍。”
温婉听得头皮发麻,眼看他举剑要砍,她怯生生开口:“大哥,我对以少敌多的战术略通一二,要不,我来试试?”
略通一二?
想起她寻墓定穴的时候,她说略通一二,结果轻轻松松找出古墓精准位置……
阿柴沉声道:“你说。”
温婉吞了吞口水,“以少敌多的良策,无非是扭转不利占位寻求生机。有外援时可调虎离山、声东击西,没有外援就分而化之、夹缝迎敌……”
她一边说,一边看阿柴的脸色,见他听后眸中隐约闪过赞许,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。
阿柴挑眉,“你一个后宅女子,怎么知道兵书里的策略?”
温婉一阵干笑,“呵呵,略通一二罢了,这个不重要。我问你,以你们的实力,可以对付多少漠北人?”
阿柴神情略得意,“咱们边城将士以一敌三自是没有问题。”
一个打三个,在冷兵器时期来说,已经很不错了。
温婉点了点头,蹲在地上捡起树枝开始计算。
阿柴就见她用树枝在泥地上画起乱七八糟的图案,不一会儿她停下动作抬起头来。
“咱们在半山腰,顺风位,可以先用火攻,再用财宝做诱饵,把敌人吸引到不同的方位,按照人数比例来算……”
“选八个人分四队,带着财宝往四个不同的方向,敌人分开之后,剩下的人选敌人少的一条路杀出去。”
说完之后,温婉表情凝重的说:“不过作为诱饵的这八个人极其凶险,怕是有去无回……”
这个小队里,能有这种不顾生死的将士吗?
还真有!
温婉说完之后,一半的人居然主动站出来要做诱饵。
看见众人争先赴死,说不感动是骗人的。
那种以前只有在影视作品里看见的英雄就义场面突然出现在眼前,身临其境下瞬间激发出心底所有的血性。
如果,在这之前,温婉还是一个旁观者,而在这一刻之后,她便是真实的活在这个陌生时空的人。
她看向这群挺拔的青年时,眼眶瞬间开始发红。
阿柴选了几名将士做诱饵,又按照温婉刚才说的方法去做相关准备。
安排完以后,他折回温婉面前,从短靴里抽出一把匕首扔到温婉怀里。
“会杀人吗?”
温婉抱着匕首摇摇头。
阿柴面无表情一声,留冷冰冰下一句,“不会就学。”
温婉低头查看匕首。
匕首上镶嵌着名贵的宝石,刀刃锐利泛着鎏金黑光,材质和普通匕首很不一样。
阿柴见温婉抓着匕首在空中比划,好几次堪堪从耳畔划过,顿时太阳穴突突直跳。
“小心点儿,这匕首是给你杀用人的,不是让你自杀的。”
“哦。”温婉将匕首放回刀鞘,眼珠一转,“大哥,如果我们杀出去,活下来的话,这把匕首就是我的了吗?”
阿柴似笑非笑,“想要?”
温婉点头如蒜。
阿柴嗤笑一声,蹲下身,粗糙的手指捏住她的下巴。
“要不这样,你亲我一下,这匕首,我就送你。”
温婉立刻瞪大眼睛。
呃?
还有这种好事儿?
不但能轻薄帅哥,还能得到宝物?
最新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