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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怪礼物店 番外

普通的栖迟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:玫瑰酒杯(一)夏末的雨夜,时针指向十点。沿街的商铺逐渐关起店门,长街沉静下来,唯有雨声淅淅沥沥。拐角处的那家礼物店仍在营业中,落地玻璃窗映着店内暖融融的灯光,似是这茫茫雨夜中的一座灯塔。简星坐在桌前,拉开抽屉,从一个匣子里珍重地取出一张照片;照片上的男人高大俊朗,眉宇如锋,穿着风格凌厉的外勤服,双目却含着温柔的笑意。如果当年他没有在任务里失踪,现在他们应该已经订婚。但他不声不响地消失了,整整一百年不见踪影。妖怪们都说,礼物店的简老板心地善良,即便已经从管理协会离职,盘了个店面过悠闲日子,仍热心肠地帮助着在人世生存的妖怪。但只有简星自己知道,她来到人世开这家礼物店,是因为照片上的人——让妖怪和谐地与人类一起生活,在这个世界与人分享爱...

主角:阿满月亮   更新:2025-03-21 14:2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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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阿满月亮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妖怪礼物店 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普通的栖迟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:玫瑰酒杯(一)夏末的雨夜,时针指向十点。沿街的商铺逐渐关起店门,长街沉静下来,唯有雨声淅淅沥沥。拐角处的那家礼物店仍在营业中,落地玻璃窗映着店内暖融融的灯光,似是这茫茫雨夜中的一座灯塔。简星坐在桌前,拉开抽屉,从一个匣子里珍重地取出一张照片;照片上的男人高大俊朗,眉宇如锋,穿着风格凌厉的外勤服,双目却含着温柔的笑意。如果当年他没有在任务里失踪,现在他们应该已经订婚。但他不声不响地消失了,整整一百年不见踪影。妖怪们都说,礼物店的简老板心地善良,即便已经从管理协会离职,盘了个店面过悠闲日子,仍热心肠地帮助着在人世生存的妖怪。但只有简星自己知道,她来到人世开这家礼物店,是因为照片上的人——让妖怪和谐地与人类一起生活,在这个世界与人分享爱...

《妖怪礼物店 番外》精彩片段

:玫瑰酒杯(一)
夏末的雨夜,时针指向十点。
沿街的商铺逐渐关起店门,长街沉静下来,唯有雨声淅淅沥沥。拐角处的那家礼物店仍在营业中,落地玻璃窗映着店内暖融融的灯光,似是这茫茫雨夜中的一座灯塔。
简星坐在桌前,拉开抽屉,从一个匣子里珍重地取出一张照片;照片上的男人高大俊朗,眉宇如锋,穿着风格凌厉的外勤服,双目却含着温柔的笑意。
如果当年他没有在任务里失踪,现在他们应该已经订婚。但他不声不响地消失了,整整一百年不见踪影。
妖怪们都说,礼物店的简老板心地善良,即便已经从管理协会离职,盘了个店面过悠闲日子,仍热心肠地帮助着在人世生存的妖怪。
但只有简星自己知道,她来到人世开这家礼物店,是因为照片上的人——
让妖怪和谐地与人类一起生活,在这个世界与人分享爱意和温暖,是他从始至终持守的信念。即便没有可能在人世寻找到他的踪迹,她也想为他延续这份信念。
上一个来店里的客人告诉简星,当年那位执法员失踪时,是在追查一只特别的妖怪。这只妖怪凶残嗜血,力量强大,擅长隐藏行迹与妖气,甚至连司法部都无法确定其身份和踪迹。
简星握着照片陷入沉思,凶残嗜血又力量强大的妖怪,可能会是什么呢……
“简老板,有客人来了。”阿满的声音打断她的思绪。
进店来的是个小姑娘,肤色雪白,五官精致,头发染成了嚣张的酒红色,和一身朋克风的穿搭倒是相称。她在店里东瞧瞧西摸摸,晃悠了好几圈,终于挑中了一组玫瑰色的酒杯。
她伸手拿起一只酒杯,端详了一会儿,忽然拿着酒杯在架子上敲了敲,声响清脆。
阿满看得十分紧张,忍不住出声提醒道,“轻拿轻放哎!”
小姑娘冲着他摆摆手,“我就想试试这杯子结不结实,我买来送人的,那个人脾气差喜欢摔杯子——”
空气中传来“咔嚓”一声,被她敲过的那个杯子突然出现一道裂纹。下一秒,整只高脚杯在她手中裂开,散作柔软的玫瑰花瓣,零零散散落了一地。
小姑娘惊恐地瞪大了眼睛,“我我我就敲了一下!”她神色紧张地望向礼物店的老板。
简星冲她微微一笑,“需要照价赔偿哦。”
小姑娘看向货架上的标签,倒吸一口凉气。
“那个……你们店里收兼职打工的吗?”
1
游乐园灯光炫目,年轻的男女们在弯曲旋绕的轨道上发出快乐的尖叫。
热闹的音乐和欢呼声里,有两道黑影悠悠一晃,潜进了某个监控室。
游乐园里排队最长的项目是那座著名的鬼屋,因为关卡精妙,演员敬业,吸引了许多游客慕名而来。
在鬼屋里,每个关卡的工作人员都化妆到位,扮演的恶鬼和妖怪活灵活现,偶尔还会混进去两个“特别出演”的嘉宾——
下一组进来的游客似乎是一群高中学生,女孩们被偶尔弹出的道具吓得大喊,男孩们嬉皮笑脸地嘲笑着,却又英勇地站到女同学身前。
蛰伏在暗处的小黛默默倒数着:3、2、1……
随着她的手势挥下,对面的妖怪朋友率先跳了出来,伸着长长的舌头,追得一群人四散而逃。小黛也从空中悬挂下身子,露出苍白的脸和尖锐的牙,一双猩红的大眼睛和对面的人目光相接。
“嗷~”她故意发出吓人的嘶吼,那个女孩吓得六神无主,一转身扑进身边的男孩怀里。男孩僵硬地拍了拍怀里的女孩,只是微微皱了眉。他看见对面那只“鬼”脸上的表情从恐怖转为疑惑,最后还冲他竖起了大拇指。
“嘿嘿,胆子很大嘛。”那只“鬼”阴阳怪气地留下一句话,轻飘飘地绕过了他们。
本着种族与身俱来的优势,小黛在黑夜里依然视野清晰,所以她能在幽暗的环境里畅通无阻地移动着,伺机吓唬下一个胆小的人类。
在那些神色紧张的人类里,小黛注意到有个奇怪的游客,鬼鬼祟祟地贴近了前面的人群。那个男人趁着黑,朝着面前女孩的裙子悄悄伸出了手——
女孩惊慌失措的喊声被淹没在此起彼伏的尖叫里,那个男人娴熟地挤进人群,装模作样地喊着“别推我啊”,脸上却分明带着兴奋又扭曲的笑容。
小黛看得清清楚楚,一双猩红的眼睛微眯,不自觉地攥紧了拳头。
就在她正要冲上去的时候,有人忽然拽得她一个趔趄。
“时间到了,再玩下去监控室的人该醒了。”
“你等会儿,让我先教训个人!”小黛气势汹汹地撸起袖子。
“大哥你别玩了!被发现我们就惨了,要揍人不急于一时!”阿佘用尽了浑身的力气才把这位怪力少女从鬼屋里拽出来。
阿佘筋疲力尽地瘫在游乐园的长椅上,虚弱地递出一瓶汽水,“大哥,帮我开开。”
小黛瞥他一眼,接过汽水冷哼一声,“你怎么这么弱鸡,水都开不了。”
阿佘冲天翻了个白眼,“我哪能和你比,你们吸血鬼一个个都是怪力大佬。下次咱们换个项目玩吧,老去鬼屋挺危险……”
话还没说完,他就看见旁边的小黛噌地站了起来。
“大哥,你又去哪啊!”
“打架!”小黛抛下两个掷地有声的字,背影潇洒。
她口中的打架,其实是单方面的殴打。
黄昏余晖下的小巷里,有人被揍得鼻青脸肿,双臂脱臼,躺在地上连声哀嚎。穿着长靴的少女一脚踩在了他的脸上。
“你给我听着,那个鬼屋是我罩的。以后再做这种事,我就把你的脑袋拧下来!”小黛凶神恶煞,甚至嚣张地露出了獠牙。
只不过她的嚣张维持了还不到十秒,就被人原地提了起来。
“哪个不要命的敢动老子!”她气呼呼地转过头去,对上一张比她还要凶神恶煞的脸。
“我可以解释。”小黛努力使声线平稳,“爸,你先把我放下来。”
2
熟悉的玫瑰庄园,熟悉的长桌和酒杯,熟悉的人脸上阴沉得风雨欲来。
小黛坐在餐桌旁,一口气喝完了三杯冰镇番茄汁。
对面的人把酒杯“砰”的一声砸在桌上,酒杯霎时四分五裂,“你还要解释什么?偷兽医的麻醉剂,放倒人类,还混进人群那么密集的地方!”
“告诉你多少次,要低调一点,你倒好,屡教不改。上次你闯祸,我花了多少力气才让协会放过你,全家的脸都让你丢光了!”
“都什么年代了?那么多的妖怪和人类一起生活,我怎么就不能混进人群玩。”小黛牙尖嘴利反驳。
“你那是玩吗?你根本不能像其他妖怪一样控制自己,脾气一上来就什么都暴露了,好几次在人类面前泄露身份,还逃课打架!你知道吸血鬼学院一年学费多少钱吗?”
吸血鬼夫人眉目间带着凌厉,平素里优雅的声线荡然无存,“还有,你头发上染的什么东西,丑死了,快去洗掉!”
小黛也来了脾气,“我不要。你们凭什么要求我像你们一样?你们凭什么替我决定要怎么生活!”
老吸血鬼站在餐桌的另一边,怒不可遏地呵斥道,“你再这个样子,就给我滚出去。以后你是死是活还是被关进百妖监狱,我都不管你了!”
她终于愤怒地露出獠牙,一甩手摔碎了杯子。
“滚就滚,我不会再回来!”
黑色的长靴踩过一地细碎晶亮的碎片,小黛走得大步流星,头也不回。
人世的圆月比自家庄园里的要清冷上几分,晚风拂起她酒红色的头发,发根处像是被月光洗出了淡淡的金色。
她从小被教导要优雅,要低调,要在吸血鬼学院修习,要把淡金色的长发细细盘好,远离人群,藏好身份。可她天生桀骜,从来不愿做个乖巧优雅的女孩。
父母总觉得人类还是百年前的样子,将他们诋毁为吸食人血的怪物,一旦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,就会把他们绑上十字架,点燃火堆。
可小黛眼里的人类不是这样的——人类总会有各种新奇的点子去创造快乐,比如演唱会,比如过山车,比如故意扮作各种各样的妖怪一起打闹。
她爱极了这个绚烂又充满活力的世界,也厌倦父母对她的桎梏和盲目期待。
要如何活着,应由她自己选择。
小黛在一座小城市租了套房子,白天跳伞蹦极玩滑板,晚上喝酒蹦迪,活脱脱是个自由自在的小波西米亚。但她偶尔举起酒杯时,会在恍惚间以为那是加了冰块的番茄汁。
3
又是喝得酩酊大醉的一个夜晚,小黛晃晃悠悠走到家门口,在包里掏了半天也没掏出钥匙,索性挨着门滑下身子,脑袋一歪睡了过去。
小黛睡得昏沉,隐约感觉到有人在轻拍她的肩膀,冲着她喊:“孩子,醒醒啊,快起来。”
她费劲地睁开眼睛,有个约莫五十多岁的人类女人正一脸担心地望着她。
“哎哟,你怎么睡这啊?”
“啊?我好像把钥匙丢了……”小黛目光呆滞地盯着自己的包。
女人皱起了眉,“那你家里人呢?”
“我爸妈在外地工作呢。”小黛随口胡扯到。
对面的人类女人焦急地念叨起来,“唉,你这样睡在地上,第二天要感冒的。要不你来阿姨家休息一晚上,明早再找开锁的人来。”
等小黛清醒些的时候,她已经坐在了对门邻居家的沙发上,身上还盖着一条薄薄的毯子。
那个女人说,她叫艾岚,喊她艾阿姨就行。艾岚给她倒了杯温水,又转身去了厨房,不知在忙碌些什么。
小黛的身体对酒精的代谢速度远超过人类,休息了一会儿,她的脑袋已经不像之前那样昏沉。她环顾四周,整套房子打理得干净简洁;沙发对面的房间敞开着门,布置得似乎格外温馨。
一碗冒着热气的解酒汤被放在她面前,还加了她最喜欢的番茄。
“孩子,给你煮了解酒汤,喝了能舒服一些。晚上你就睡我女儿的房间吧,虽然她好久没回来了,但我平时经常收拾,被套都是干净的。”
艾岚笑吟吟地望着她,眉眼都是温柔,不像那位不苟言笑的吸血鬼夫人,总是画着上挑的眉毛,眼神和话语一样严厉。
小黛的酒早就醒了,但她还是捧起那碗解酒汤,一口气喝了干净,末了还不舍地舔舔碗底。
“谢谢艾阿姨。”她咧开一个纯真的笑容,仿佛真的是个十几岁的人类女孩。
艾岚像个长辈一样叮嘱到,“以后别这样喝酒了,多伤身子呀,你妈妈要是知道了,肯定要心疼的。”
“我女儿像你这么大的时候,有一天说去同学聚会,结果喝得大醉回来,吐了一个晚上,哎呀,我看着也难受得不得了。你要是碰上了什么难过的事情,就来找阿姨说说啊。”
她的目光太过温柔,小黛没好意思说自己只是贪玩,只是捧着碗乖顺地点了点头。
她第一次知道,原来人类的妈妈说话是这样温声细语,善解人意,没有指责她喝得大醉不像样,也没有严厉的训斥,反倒关心起她的情绪。
弄丢了钥匙对小黛来说并不算问题,她一脚就能把门踹开,但那碗温热的番茄解酒汤让她忍不住想留下来。
晚上,她睡在艾岚女儿的房间里。
被子应该是在太阳底下刚晒过的,带着暖烘烘的气息;飘窗边的玩偶被艾岚摆得整整齐齐,一只只排着队,动作一致地望向窗外。
整个房间的桌子,衣柜、书架被擦得干干净净,一尘不染,像是随时会有人住进来一样。
小黛抱着被子,放松地陷进一片柔软里。

:圆梦蜡烛(一)
周末早上六点,简星和往常一样起得很早。
清晨的空气清新,连日光也变得清透;简星左手拎着一袋包子,右手提着豆浆咖啡和一罐番茄罐头,走在空旷的街道上。
豆浆是给阿满的,咖啡是给自己的,番茄罐头是给特立独行的小黛同学的,她说想用包子蘸罐头吃,也不知道这种诡异操作是她从哪个妖怪村学来的。
简星拎着两手早餐拐过街角时,忽然被一只半路闯出的小东西拦住了去路。毛茸茸的一小只,干净得像团雪球,热情地围着简星的裤腿转,一双黑色眼睛圆溜溜,湿漉漉,小尾巴越摇越欢。
简星忍不住停下了脚步。她对这种可爱的小生物毫无抵抗力,尤其是它还眼巴巴地望着她,手里的肉包子。
“你想吃我买的包子吗?”简星提着早餐蹲下来,那只小狗便快乐地扑上她的膝盖,歪着圆圆的脑袋看她。
简星被它萌得倒吸一口凉气,试探着说道,“但这不是买给你的,是买给我的店员的。你要不要跟我回去,和两只妖怪商量一下?”
小东西兴奋地“汪”了一声,迈着小短腿,一颠一颠地跟在简星身后,真就一路跟着她回了礼物店。
——阿满揉着小狗的脑袋,把自己的包子掰开,把馅全挖出来喂它;小黛坐在高脚椅上,面无表情地把沾满番茄汁的最后一口包子塞进嘴里。
“小黛,你不来摸摸它吗?它长得真讨喜,又干净,一点都不像流浪狗。”阿满冲着小黛举起狗,诚挚邀请她加入他和老板的撸狗队伍。
小黛嫌弃地翻了个白眼,“我才不摸,它长得一点也不好吃。”她还恶作剧般地对着小狗露出尖牙,吓得小东西呜呜咽咽地钻回阿满怀里。
阿满抱着小狗嘀嘀咕咕,“还好你没觉得它好吃……”
小狗忽然在阿满怀里抬起头来,汪汪叫了两声。阿满以为它是在对小黛抗议,但它只是想提醒身边的人,店里有陌生人进来了。
鲜少有顾客在周末的早上光临礼物店,尤其这还是一个人类。
店里的礼物大多是从妖界进货的,在人世极为罕见,所以标价高昂;若是妖怪光临,则可以在标签上看见换算成妖界货币的价格,比起原价要优惠得多。久而久之,来店里的人类便越来越少。
“几位好,我想买一样礼物,送给一位特别的朋友。”说话的是个年轻的女孩,身材娇小,一张娃娃脸可爱姣妍,如果单看一张脸,她看起来甚至像个高中生。
许悠清楚这家店里的人都是妖怪,多少有些紧张,只好盯着那只看起来相对蠢萌友好的小狗。
“想买什么样的礼物呢?”简星看出了她的紧张,尽量把语气放得轻柔。
“我的朋友总是失眠,常做噩梦。有没有办法可以让他晚上睡得好一些?”
边上擦着货架的小黛闻言停下了手里的动作,“失眠应该去药店买药啊。出了门直走两百米,第二个路口左拐再走五百米就是。”
“您别理这个小丫头。”简星友好地冲她笑笑,“您的朋友和我们一样,是吗?”
“……是的。我听人说,在这家店里能挑到适合他的礼物。”
1
这是许悠追求白岁桉的第46天。
他依然是那副清清冷冷的样子,看书的模样眉目清隽,气质优雅,却因为脸上沉静冷然的表情生出几分疏离感。
许悠拎着她的便当盒,脚步轻快地走过去,抽了他手里的书。“别看了。你晚上还要登台呢,光看书能有力气弹琴吗?”
书被抢走了,白岁桉也不生气,目光垂落在她手里熟悉的粉色便当盒上,轻叹了口气,“许悠,你不用这样——”他停顿了会儿,刚想开口,许悠自然顺畅地接了下半句,“我不会和你谈恋爱的。对吧?”
许悠动作迅速地打开便当盒,摆在他面前,一张娃娃脸笑嘻嘻地望着他,“你都说好多遍了。我也没让你马上就答应和我在一起啊,快吃饭吧!”
荤素搭配,菜色精致,她的手艺向来不差。白岁桉的目光里没什么情绪,也没有不情愿,只是道了声谢谢,接过了她手里的便当盒。
其实他也不是没有拒绝过,只是上次没吃她送来的便当之后,她给他打了八个电话,一定要问清楚到底是哪道菜不合他眼缘,是不是对她有什么意见。
——许悠第一次遇见白岁桉,是在她偶像的演唱会上。
灯光暗下去,清冽的钢琴前奏响起,荧光棒交错挥舞;舞台的中央站着她喜欢了好几年的歌手,但不知为何,她的目光却忽然被角落里伴奏的人吸引。
聚光灯分明不是打在他位置,留在他身上的只有浅浅微弱的一点光线,但许悠却注意到那张清隽沉静的侧脸和挺拔如竹的身姿。
那位钢琴师简直是照着许悠喜欢的样子长的,光芒四射的偶像站在他不远处,甚至都显得没那么闪耀了。
许悠偷偷问坐在旁边的姑娘,“诶,你知道给Ramon伴奏的钢琴师是谁吗?我看了好几场演唱会,从来没见过这个人。”
旁边的姑娘举着灯牌,看向她的眼神带着莫名其妙,“不知道啊。来听演唱会你不看Ramon看钢琴师干嘛?”
许悠被她的反问噎住,对方说得好像很有道理,可她的眼神还是忍不住落在那位气质特别的钢琴师身上。
演唱会散场之后,周围打车的人群聚集成一支庞大的队伍,道路被来来往往的车辆堵得水泄不通。
白岁桉结束了工作,换下了在台上伴奏时穿的衬衣,批了件黑色的风衣走出场馆。堵起来的车已经蜿蜒到看不见的地方,白岁桉决定先在附近找个地方吃饭。
他曾离开过这个世界很多年,再次回来,这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。
他花了三年的时间和人类老师学习钢琴,凭着天赋异禀,这两年来也混出了一点小名气,常能接到商演。
但在大多数时候,他都觉得这个世界层出不穷的新事物让他难以接受和适应——就比如现在,他站在便利店冷柜前对着玲琅满目的速食和快餐陷入了沉思。
思忖片刻,他最终还是选了自己最熟悉的肉松饭团和热茶。
等待饭团加热的两分钟里,他听见边上吃盒饭的男人正语气兴奋地打着电话。
对话里夹杂着诸如“晚上肯定能拉到人”、“都是年轻女的”、“给你搞一个”的猥琐话语,连笑声都带着流里流气。白岁桉忍不住皱了皱眉。
“叮”的一声,饭团热好了,他默不作声地拿着饭团去了离那个人类最远的一张桌子。
从便利店里出来时,温度似乎比刚才又降了几分;他拢了拢自己的风衣,往停车的地方走去。路过场馆边上的小路时,他听见了熟悉的声音——
方才在便利店里打电话的男人原来是个司机,他正在说服一个人类女孩搭他的车,“小妹,你打开打车软件试试看,排队排好几百人,你得排到后半夜去呢。我跟你说个价,就算你三十块钱。上车走吧!”
女孩犹豫了许久,正要拉开车门,却被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拦住了。
“不要坐他的车。”浑厚清冷的嗓音带着一丝生硬。
许悠抬眸看去,拦住她的人正是台上那位给Ramon伴奏的钢琴师。她开始激动起来,这难道就是送上门来的桃花吗?
还没等许悠说话,司机先急眼了,骂骂咧咧地冲着白岁桉发火,“你这人什么毛病啊?抢客啊?你他妈——”
白岁桉背对着搭车的女孩,冷冷地瞪了那司机一眼,墨绿色的竖瞳在黑夜里尤为瘆人;司机的半句脏话生生咽了回去,很快把车调了个头。
许悠站在他身后,好奇地探出半个脑袋,“他的车有什么问题吗?”
白岁桉看着那辆车消失在视野里,双手插着口袋,缓声道,“我刚才在便利店听到他和别人的对话,不太像正经人。”
他想起自己之前在电视上看到的新闻,又生硬地补充了一句,“女孩子这么晚打车,还是不要坐来路不明的黑车。”
“哇……谢谢你提醒我。”许悠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,又看他手里拿着车钥匙,一时色向胆边生,厚着脸皮提出,“但我实在打不到车了……能搭你的车吗?你这么好心,总不会也是黑车司机吧?”
白岁桉看着这个年龄大抵二十岁都不到的女孩,沉默了足足十秒。
“帮帮忙呗。”她扑闪着眼睛,那一刻的神情竟有几分像他的某位故人。直到她坐上副驾驶时,白岁桉才意识到自己答应了多么奇怪的一件事。
许悠的目光偷偷瞟向身侧,那张线条柔和的侧脸真真是越看越赏心悦目。
但这位善良的钢琴师似乎有些过于内向了,车开出去十分钟,他目不斜视地盯着前方,不曾开口说过半句话,也没看过一眼许悠。
临下车时,许悠终于鼓起勇气,问他要了联系方式。她清了清嗓子,端出一副自认为十分甜美的声线:“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,还麻烦你送我回家。可以加下你的微信吗?有时间我请你吃饭。”
白岁桉停好车,终于把目光停在她身上。
“不用请我吃饭。我也没有微信。”他的表情太过认真,许悠一时无法判断他是不是在装傻拒绝。
她很快反应过来,“给我其他联系方式也可以的。至少,我要知道帮了我的人叫什么名字吧?”
——许悠最后从对方的手里要到了一张名片。
2
许悠在搜索引擎里输入“白岁桉”三个字,敲下了回车。
年轻、低调、颇有才华,他是近两年才有了点名气的钢琴家,新闻里偶尔有照片露出,也是安静弹琴的侧影。
他的气质有种遗世独立的味道,明明长着一张年轻的脸,给人的感觉却像来自上一个世纪。许悠想起他清隽的眉眼,修长白皙的手指,低沉清冷的嗓音,心跳都快了几拍。
作为一个5G冲浪的少女,许悠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白岁桉担任钢琴首席的音乐会信息。她买了那场音乐会的票,精心打扮出席,还带上了一份茶点。
起初,她表现得像是为了之前的事情诚意道谢,白岁桉也就收下了她的礼物。
但他没想到的是,她总能出现在他出席的音乐会和商演现场,一会儿送咖啡,一会儿送便当;惹得工作人员都好奇地在门外围成一圈打听,以为这位矜高孤僻的年轻钢琴家有什么秘密小女友。
在许悠第五次来给他送咖啡的时候,白岁桉终于忍不住问道,“为什么总来给我送东西?别人会误会你和我有什么关系。”
许悠无辜地看着他,一双圆眸带笑,“当然是想追你呀。你看不出来吗?”她大大方方地说出口,没有一丝忸怩。
白岁桉瞪大了眼睛,耳尖微红,“你成年了吗?你看起来像还在念书。”
这次轮到许悠瞪大了眼睛,“我只是长得显小好不好!我今年都二十四了!二十四!”
白岁桉沉默不语,二十四又怎么样呢?他们之间还是差了两千多岁。
“你以后不要再给我送东西了。我不会答应和你在一起的。”白岁桉有些郁闷,如果他早知道她是抱着这样的心思,一开始就不会答应送他回家。
许悠不依不饶地追问,“你怎么就知道以后不会呢?我这些天给你造成困扰了吗?”
“……没有。”白岁桉不会撒谎,她确实没有过分的打扰,只是常常来看他演出,给他送东西,坐在最前排拖着脸看他而已。“但我还是不会和你在一起的。这一点,我很肯定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没有为什么。许小姐,我对你没有想法。”白岁桉语气冷静,说出口的话语也不带一丝温度。他是一只妖怪,没有可能和一个寿命短短几十载的人类在一起。
许悠叹了口气,脸上的表情似乎很是失望。但下一瞬,她的眉梢又重新雀跃起来,还从包里掏出了一张邀请函。
“谈不成恋爱,做朋友也是可以的嘛。这个周末,请你来看我的个人画展;看在我们都认识了这么久的份上,你会来捧场的吧?”
见他还在犹豫,许悠开始楚楚可怜地眨眼,“你都已经拒绝过我一次了。”
也就是这一刻,白岁桉有些惊慌地发现,自己好像无法拒绝她的撒娇哀求——正如很多年前对那个人一样。

:摇铃有歌(三)
6
温晴发现自己最近低血糖有些严重。
第一次她是在家里的浴室昏倒的,醒来之后发现手肘砸在放毛巾的架子上,蹭破了一大片皮;第二次是在星街广场忽然昏了过去,还未听清周围人群紧张的询问,她就失去了意识。
温晴醒来的时候,发现自己正趴在翟江的背上。熟悉的气息让她觉得莫名心安,她埋下脑袋,在那人的肩上蹭了蹭。背着她的人身体僵了一下,脚步却没停下。
命运真的好神奇,每一次她碰到大麻烦,这个人都会出现,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一样。
她知道自己应该是喜欢这个人的,但她是个盲人,什么也没有。她甚至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,有着什么样的过去,从事什么样的工作。
温晴自嘲地笑笑,她又有什么身份和理由对他告白呢。她闭上眼睛,眷恋着这一刻的温暖,假装又睡了过去,实则在脑海里想着该送翟江什么样的礼物——
圣诞节就快到了,就算不把心意说出口,她也想给翟江送样东西;可她预算有限,也不知道翟江会喜欢什么。
大概是入了冬的缘故,她最近睡的时间越来越长。温晴想,自己应该是感冒了吧,希望翟江不要也冻病了。
平安夜的前两天,温晴没有出现在往常唱歌的地方。翟江在星街广场的一家男装店找到了她。
抱着购物袋的温晴很惊讶,“你是怎么找到我的?”
翟江不自觉地摸了摸鼻子,“看你没在广场上表演,就到处找了找。”其实他是一路跟着温晴的,只是一直没现身。他怕温晴再像那天一样突然昏了过去,如果他不在身边,后果不堪设想。
温晴别别扭扭地拿出那个购物袋,塞到了他怀里。
“给我的?”翟江有些惊讶。他看着温晴走进这家店,和导购员聊了半天,可他没想到她是来给他买衣服的。
温晴低着头思索着措辞。她从来没见过翟江的样子,但直觉告诉她,他应该是那种温润清秀,长相干净的男孩子,就像他的歌声一样。他如果穿件白色的毛衣,应该会很好看吧。
“本来是想圣诞的时候给你个惊喜的,不过你都发现了,就直接给你吧。”温晴冲着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。
“我最近可能是有点感冒,昨天在家懒洋洋地睡了一整天。我给你买了件毛衣,店员说是羊毛的,很保暖,你也要小心别感冒了呀。”
吊牌还没去掉,他知道这件毛衣花了她不少钱,她一定攒了很久。
“谢谢你的礼物,我很喜欢。”他摸了摸温晴的脑袋,又说道,“我去试衣间,现在就换上。”
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来了,鼻尖和心头一起发酸,连呼吸也变得困难。
温晴并不知道,她昨天睡了一整天,他也在她身边守了一整天——她的病越来越严重了,病猫总想找机会对她下手。
换了毛衣的翟江陪着温晴在星街广场散步,盲杖轻轻敲着地面,轻快的节奏和她雀跃的心情不谋而合。她说不上来自己为什么这么高兴,也许是因为翟江很喜欢她送的毛衣。
迎面而来的人流越来越多,温晴不得不放慢了脚步。下一秒,一只温热的手牵起了她的手指。
“人太多了,我带着你。”她听见身边的人这样说,指尖痒痒的暖意一直传到心底。
“翟江,你知道吗,星街广场每年元旦的时候都有跨年活动。”
翟江牵着她在人群里穿梭,轻声应到,“我今年刚搬到这附近,还没有见过。”
“最大的那个LED屏上会有倒计时,倒数到零的时候,就会放一场盛大的烟花。虽然我看不见,但我听见过大家的欢呼,一定特别好看吧。”她悄悄握紧了牵着她的手指。
“我以前也是一个人来的,今年我们可以一起跨年,你给我讲放的烟花好不好看,可以吗?”她的心跳得飞快,生怕自己的逾越换来一句拒绝。
好在他没有。
翟江笑着说,“好,我到时候陪你一起看。”
7
人世的平安夜,缀满了流动的光彩。
温晴的感冒似乎一直没好,她觉得浑身没力气,脑袋昏昏沉沉的。翟江来敲门的时候,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从床上爬起来。
“圣诞快乐,温晴。”听见熟悉的声音传来,她似乎又有了些精神。
在来找温晴之前,他想了很久要给温晴送什么样的礼物,但最终什么也没有买。那样干净善良的女孩子,如果知道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,应该会看不起他送的礼物吧。
他穿着温晴送的毛衣,给了她一个拥抱。
温晴被这突如其来的温热惊到了,呆呆地站在原地。不知时间过去了多久,她听到一个温柔的嗓音在耳边响起,“这是给你的圣诞礼物。希望你不要嫌弃。”
如果不是被巨大的喜悦和甜蜜冲昏了头脑,她一定会听出他此刻的声音和以往不太一样。
“好啦。我该走了。”他松开温晴,劝她回去休息,“看你一副没精神的样子,回去睡一觉吧,睡醒感冒就会好了。”
温晴也莫名感到特别困倦,但还不忘问他一句,“你去哪里呢,是和朋友约了过节吗?”她的语气里不自觉地透着紧张。
翟江笑出了声,伸出手想摸摸她的脸,但又缩了回去。“没有。是有件要紧的事情要去办。”
温晴终于放心地回去睡觉了,脑袋一沾到枕头就沉沉地睡去。
屋外有雪花打着旋落下,晃晃悠悠,如同翟江的脚步。
一只黑猫踩着雪走来,表情带着愠怒,“你做了什么?为什么我闻不到她身上的味道了?”
翟江的脸色有些苍白,但他还是对着那只黑猫露出了一个挑衅的微笑。
“我没做什么。”他蹲下身去,从口袋里掏出一只亮银色的手铐,以黑猫来不及反应的速度,迅速地扣在了它的脖子上。“我说过,不会让你好过。”
他慢悠悠地把手铐的另一边挂在了自己的手腕上。
黑猫奋力挣扎,爪子扒拉着脖子上的禁锢,但它越是挣扎,脖子上的手铐就锁得越紧,仿佛要抽去它所有的力气。
平安夜的雪下得很大,他终于支撑不住倒了下去,和那只精疲力竭的黑猫躺在一起。旁边的黑猫开始凄厉地惨叫,滔滔不绝地痛骂他,“你绝对是疯了!你他妈要找死为什么拖着我!”
“你很吵。”翟江闭上眼睛,开始轻轻地哼歌,唱的是温晴最喜欢的那一首——
“离别的你我,才明白挥霍有期限,你一语,你一言,是我最眷恋;若你能听见,岁月的拨弦,依然能感觉,你从未消失过,一直在我身边……”
他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妖力消除了温晴的病,包括她因病而致的失明。
改变一个人类的命运,代价是以命换命。他会在数年里逐渐虚弱,会退化成最初的样子,然后彻底消失。
而剩下的那几年,他也许要在监狱里度过,再也看不见温晴——他用自首和管理协会做了交易,所以执法员给了他锁住妖怪的手铐和一天的时间,让他能够做完这些事。
平安夜的零点时分,星街广场的方向将会有巨大的声响划破夜空,那个听觉灵敏的女孩会听见风捎来的信。
她会醒来,她会看见,那场为她而准备的盛大烟火绽放在夜空里。
而风里住着的那只小妖怪,会陪着她,看完这场烟火。
8
翟江因为偷窃、诈骗罪而被刑拘。
而那只病猫则因为吞食人类的罪行,将被永远监禁在百妖监狱。
五年后,翟江被破例特许出狱,因为他的生命只剩下最后一天。和他做过交易的那位执法特别准许他出来,见温晴最后一面。
执法员告诉他,温晴恢复视力之后,去一家音乐培训机构当了吉他老师;四年之后,她嫁给了教钢琴的同事,他们的孩子在一个月前刚刚出生。
翟江不做“算命大师”好几年,但还能联系上以前帮忙的小妖怪,消息也算灵通。他找到简星的妖怪礼物店,是想给那个孩子买一份满月礼。
简星给他推荐了一支摇铃,“这个怎么样?有音乐,还可以投影,被赠予的那个孩子可以看到别人看不见的影像。”
翟江接过摇铃,摩挲了一会儿,神色开始变得温柔,“我知道您的能力很特别,可以把妖怪的某种能力‘封印’进一件物品里,所以我想请您帮个忙。作为答谢,我可以告诉您,关于当年那位失踪的执法员的一些消息。”
简星听见他的话,眼睛里亮起光来,“你怎么会知道……”
翟江笑着打断她,“我和您说过,我是走江湖算命的,知道的总比别的妖怪多一些。”他把手里的摇铃递给简星,“我是只帝江,除了唱歌别的也不会,能力有些丢人,不过用在这里刚刚好。”
据妖籍记载:有妖焉,赤如丹火,六足四翼,浑敦无双目,是识歌舞,实惟帝江也。
——温晴哄孩子睡着之后,下楼去取了快递。
她拆开盒子,里面是一只包装精美的礼物盒,还附着一张贺卡;贺卡上写着“摇铃有歌,长夜有风”,署名是住在风里的小妖怪。
温晴拿着贺卡和礼物站在原地,笑着笑着就哭了,惹得睡着的孩子跟着她一起哭起来。她拿起那个模样可爱的摇铃,在孩子面前轻轻晃着。孩子有着双湖泊一样的眼睛,长长的眼睫像是柔软的水草,她看着摇铃晃呀晃的,渐渐地止住了哭泣。
只有那个小小的孩子能看见,眼前有只四翼六足的,浑身圆滚滚的小妖怪在空中跳着舞;小妖怪没有眼睛,却有着最温柔的歌声。
注:
1.文中歌词来自旅行团的《逝去的歌》
2.妖怪帝江的介绍参考自:《山海经》第二卷《西山经·西次三经》

:玫瑰酒杯(二)
4
自从知道小黛一个人住后,艾岚常常喊她来对门吃饭,仿佛真的把她当作了自己的孩子。
除了解酒汤之外,艾岚还烧得一手好菜,从红烧鸡翅到番茄炖牛腩,每一道都砸在小黛心坎上。
每次在艾岚家扒着米饭时,小黛都会偷偷地想,她如果是艾岚的孩子,一定舍不得跑去遥远的城市生活。
艾岚没有丈夫,只有一个在外工作的女儿,每年只回一次家,待上几天又匆匆离开。
她退休之后,就一个人守着这个空空的房子,每天翻来覆去看电视剧,把被子拿出来晒一晒,把家里的角角落落擦干净,晚上和小姐妹去跳广场舞。
跳舞的时候,小姐妹们总问她,“女儿怎么不回家呀”,“什么时候结婚呢”,她只能笑笑说女儿工作忙,别的事还早着呢。
其实她心里也嘀咕,女儿的男朋友谈了好几年,也来家里吃过一次饭,怎么一直不提正事。
跳舞队的小姐妹又喊她一起逛街,去挑在孩子婚礼上穿的裙子,红色的旗袍,喜气洋洋的,穿上去衬得人的脸色都润上几分。
她表面上笑着说恭喜呀,其实心里在想:这旗袍要是穿在她身上,一定要更好看;回到家里,眼见这小小的房子好像越发的冰冷空荡。
丈夫在很多年前就去世了,她一个人把女儿拉扯长大,看着小姑娘的个头越拔越高,可高中一毕业,就像长了翅膀一样,扑腾着去了很远的地方念书。后来女儿毕业、工作,飞得越来越远,电话却越打越少。
别人都说她的女儿省心,会读书又有本事,去了大城市工作,这时候她好像有那么几分骄傲。
但大部分时候,她心里都是酸酸的,只能拍拍飘窗上的一堆小玩偶,觉得还是这些小娃娃好,至少不会哪天突然长出翅膀来。
对面那户空了很久的房子不知什么时候搬来了一个小姑娘,眼睛大大的,像是个大学生。听她说,学校放暑假了,父母又都在外地工作,她就一个人住在这里。
艾岚看着她,就像见着了还在念书时的女儿,总是笑嘻嘻的,胃口也好,一顿能吃完两碗米饭。
晚上跳舞的时候,小姐妹又聊起家里的事,说是家里新添了个小宝宝,还拿手机上的视频给她们看,白胖胖的脚丫晃呀晃的,晃得艾岚心里痒痒。
跳过广场舞,艾岚回到家里,忍不住从衣柜深处掏出一个小盒子。
她打开盒子,里面放着的是一对色泽古朴的金镯,样式有些旧了,却是她最珍贵的东西。
嫁给丈夫的时候,这对镯子从她母亲的手上褪下来,戴到了她的手上。她想过不止一次,等女儿结婚的时候,她就把这对镯子拿去重新打一遍,再亲手给女儿戴上,送她漂漂亮亮地出嫁。
就在她小心地把镯子包好的时候,手机滴滴一声,传来女儿发的微信。
艾岚把眼睛揉了好几遍,又盯着屏幕看了好几遍,女儿发来的消息的的确确写着“妈,张老师向我求婚了。我答应了。”张老师是女儿对他男朋友的昵称。
艾岚一下子激动得不知所措,连手也不知该摆在哪里。她想象自己已经穿上了红彤彤的缎面旗袍,喜气洋洋地挨桌去敬酒;又想到自己抱着白胖胖的小孩子,拍了好几十张照片,挨张拿给跳舞队的小姐妹们炫耀。
她实在是太高兴了,快乐仿佛瞬间挤满了这套空荡荡的房子,马上就要冲出门去。
她迫切地想要找个人说话,好分摊下她这一刻的心情;可跳舞队小姐妹们的孩子早就都成家了,她们说不定要嘲笑她的这份激动。
艾岚又想到对门住着的小姑娘,脚步便轻快地朝对门走去。
——“咚咚咚,咚咚咚”,门外的敲门声显得很急促,小黛从沙发上一骨碌滚起来,拉开了房门。艾岚站在门口,眼里聚着光,连眉梢都带着喜悦。
“艾阿姨,发生什么事啦?”
“小黛,阿姨想和你分享个好消息。”艾岚眉飞色舞,声音充满了活力,“我女儿就要结婚了!等我们家办酒席的时候,你也来喝杯喜酒!”
小黛一时没弄明白,她的女儿要结婚,她为什么要这么激动。但看见艾岚快乐的样子,她连声附和道,“那太好了,恭喜你啦艾阿姨!”
艾岚的眼睛笑得就要看不见了,她拉着小黛的手说,“明天晚上阿姨多做点菜,再开瓶酒,好好庆祝下。”
其实人类结婚,办喜事呀什么的在小黛看来都不算什么特别有意思的事情,但她听到有好菜吃,还有酒喝,于是眼里也放出光来。
5
七点三十分,小黛准时敲响对面的门。
她足足等了五分钟,才等到艾岚开门。在看到艾岚的那一刻,小黛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。
只是过了一天的时间,那个眉飞色舞的艾岚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面色灰败,眼眶红肿的女人,仿佛一株枯萎干涸的植物。
艾岚扶着自己的腰,缓缓地挪到沙发边,一下子栽了下去。
小黛紧张地扶住她,注意到她的手指微微颤抖着,还缠着厚厚的纱布。“艾阿姨你怎么了?怎么突然受伤了?是谁欺负你了吗?”
她连珠炮一样地抛着问题,艾岚不知先回答哪一个,眼泪却率先砸了下来。
“是天意吧,一定是天意。”她只是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,“什么都没有了。”艾岚的眼泪止不住地流,目光里也不再有任何神采。
在艾岚支离破碎的哽咽里,小黛终于听明白了事情的始末——
她一大早就兴冲冲地带着珍藏了多年的金镯出门,想给女儿重新打一对小圈的镯子,好在她婚礼时戴上她细白的手腕。
镯子用绒布包着,裹了两层,装在小盒子里,又塞进了小包;艾岚怎么也想不到,会有人平白无故窜出来抢她的金镯。
一开始,她以为那个小老头只是想抢她的包,她死死地抓紧包,怎么也不肯松手。抢包的人用力地掰开她的手指,片刻之后突然松了劲,艾岚一下子往后摔去,结结实实摔着了腰。
她惊魂未定地打开自己的小包,却发现那对金镯已经不见了。包着金镯的绒布还在,包着绒布的小盒子也在,唯独她最珍贵的金镯消失了。
等艾岚回过神来,才发现自己的手不停地颤抖着,钻心的疼从手指尖传来。
看着艾岚的样子,小黛听得火冒三丈,眼角也开始泛起猩红,“是谁偷了你的东西?在哪里被偷走的?我帮你要回来!”
但艾岚又失魂落魄地摇摇头,仍是重复着那句,“这是天意。报警追回来了又怎么样呢,用不上了。”
艾岚抹着眼泪,被偷了金镯并不是她最难过的事情。
她怎么也想不通,为什么女儿口中的结婚就只是领个证,连婚礼也不愿办。她也不明白,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造出一个叫“丁克”的词,把不生孩子这件事说得理所当然。
孩子不声不响结了婚,鞭炮也不放一串,酒席也不办一桌,要遭多少人笑话。她梦里穿过不知多少次的那件缎面旗袍,就要永远地压在衣柜底了;她也摸不着白胖胖的脚丫,只能抱着女儿留在飘窗上的那堆小娃娃。
“安安小的时候,和我很亲。可她越长大,我越不知道她在想什么。我让她回来工作,她不愿意,非要一个人在外面吃苦。每个月就寄钱回来,多的话也没有。”
“好不容易她终于要结婚了,可是她说不办婚礼,也不要孩子……好像什么都要和我反着来,我说她几句就急眼,还把电话挂了。”
“她难道是怨恨我吗?可我只有她一个孩子呀,我不比所有人都盼着她好吗?我怕她选错了路后悔呀!”
“现在好了,酒席不办了,镯子也让偷了,什么都没有了。”艾岚泪眼婆娑地把这些事情都倒给小黛听,因为她没有别处可说;她唯一庆幸的是,当初没有告诉跳舞队的小姐妹们,女儿马上要结婚了。
小黛听着,仿佛在这个故事里瞥见了另一个影子。她轻轻地拍了拍艾岚的肩膀,眼神微垂,视线落在她身边的小包上。
“艾阿姨,你别太伤心了。镯子的事我帮你想想办法。”
凭着包上残留的一点点气息,小黛追了几十公里。
在没有一丝光线的深夜里,有道身影快得像一阵风,在鳞次栉比的高楼之上穿过,最终在一条无人的小街上找到了她的目标。
苍白的脸在这沉沉黑夜里宛若一道凌厉的月光,忽然出现在那只乌骨的面前。
“妖怪乌骨,嗜金如命。”一头酒红色长发的少女拦住了那人的去路,指尖无声地伸出了尖锐细长的指甲,话语间带着狠戾。
“把你今天抢的金镯交出来,否则我就要了你的命。”每次打架之前,总要先放吓唬人的狠话,这是小黛的一贯作风。
身躯佝偻的小老头往后退了两步,面对一只年轻力盛的吸血鬼,他多少有些忌惮。
“你们向来是避着人类的,为什么要帮人?”他怯怯地问。
“关你屁事。”小黛没什么耐心,“你抢了人的东西你还觉得有理?”
小老头的后背缓缓地隆起,似乎更加伛偻,他缓缓开口道,“千百年前,我的族人还未找到修成人型的方法,被人类抓住后即被剖开取骨。我不曾杀人,不过是讨点金子,怎么不行?”
妖怪乌骨,身似飞鸟,正羽如刃,虽名为乌骨,却有一根赤金的脊骨;在很久以前,的确有不少乌骨遭人类捕杀。但他们吸血鬼不也让某些不怀好意的同类败坏了名声,被烧死过不少吗?
这些上了年纪的老妖怪怎么脑子都这么固执呢。小黛叹了口气,“捕杀乌骨的人和你现下抢劫财物的人,根本不是一样的。你抢走的,是一个母亲的珍贵心意。只要你把镯子交出来,我不为难你。”
但对方没有听从她的建议,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凶悍,从隆起的背后抽出一对硕大的翅膀来,每一根正羽都闪着锋利的寒光。
她这个种族天生力量强大,但对付凶残的乌骨还是费了很大的劲。
几番较量下来,乌骨翅膀上的羽毛被小黛生生薅下来几把,偷来的金子零零散散掉了一地,小黛趁机把艾岚的金镯抢了回来;但她的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,身上挂彩了好几处,冰凉的血液微微浸透了衣服。
那只乌骨不肯认输,本想继续缠上来,却在一声枪响里骤然倒地。
小黛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吓了一跳。
幸好,拿着枪从暗处走出来的人似乎对她没有敌意。
“你是谁?”小黛警惕地看着那个戴着面具的人。
“帮你的人。”低沉的声音听来极为陌生,小黛并不记得自己认识这样的人。
“可是你杀了一只妖怪……”小黛第一次感到了害怕,连声音都微微颤抖,“你要是对我动手,玫瑰庄园的老吸血鬼不会放过你的!”不知为什么,在害怕的时候,她第一个想起的是总对她凶巴巴的父亲。
对面的人轻笑了声,“麻醉剂而已。”

:阿满的项链(一)
那是个阴天,一双沾着泥点的粗布鞋站在了礼物店门口。
他不安地搓着手心里的什么东西,低头看看自己的手心,又焦灼地望望四周,看起来很是犹豫。
他深吸一口气,最终还是推开了那扇透明的玻璃门。
“欢迎光临,请随意挑选喜欢的礼物吧。”
守着礼物店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,束着马尾辫,笑起来眉眼弯弯。
“你店里的礼物都很贵,我买不起。”
这个中年男人缓缓伸出手,捧出一条项链,语气有些紧张,“我……我可不可以把这个卖给你们店里?这是很珍贵的东西,一定会有人想买这样的礼物的。”
简星小心地接过项链,把吊坠捧在手心里,洁白的坠子散出淡淡的月色光辉。
她的视线从项链移到面前的那个男人脸上——
那是一张约莫四十多岁的面容,长相普通,偏黑的皮肤嵌着浅浅的皱纹,却有双和蔼又明亮的眼睛;
他穿着一套略微褪色的工作服,胸前的口袋印着一排小字——运多多搬家公司。
她手里握着的东西,是他这个种族所有的独特生命力。
如果从身上取下这“吊坠”,他们就将失去所有的天赋和能力,成为一个普通的人类;如果项链离身,他们将在短短数年里迅速衰老,枯竭生命。
简星见过不少他的族人。
种族的优势赋予他们高大的身材,俊毅的长相和饱满的活力,融入人类社会的他们大多混得极为体面,总是昂首挺胸,西装笔挺,举手投足间充满自信。
而眼前的人,似乎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搬运工人,生活拮据而窘迫。
“不好意思,我不能买下这条项链。”
简星把项链还给眼前的男人,“如果是其他的东西,或许我还可以考虑,但这是你的生命。”
男人焦急地把简星的手推了回去,“就请您帮帮我吧,我真的很需要钱。”也许是他的目光太过真诚,简星有了一丝的犹豫。
“为什么会想卖掉自己的狼牙呢?没有了它,你的命也就没有了。”
“我这条命,本该在十八年前就结束了。”
1
阿满出生在狼人森林,妖界与人界的交汇之地。
族长说,母亲生他的时候费了很大的力气,如果不是那天恰好是满月,母亲就会因为难产而丧命——这对生命力极为强大的狼人来说是很罕见的情况。
母亲历尽艰险生下他,和他的关系却并不亲密。
阿满起初以为是自己生来矮小,动作笨拙,给母亲丢了脸。
可母亲看着他的眼神总是很复杂,大部分时候是冷漠的,有时候却又夹杂着愤怒和不甘,甚至有些怨恨。
狼人习惯集体行动,从不落单,但阿满总是被族人扔在洞穴里。
长大些后,阿满开始逐渐明白为什么母亲不喜欢他,族人对他的态度也不冷不热。
其他的狼人小孩都是有父亲的,只有他没有。
其他的狼人小孩也从父母那里听来一些传言,在打闹里用来嘲笑他——
比如,他不像其他狼人那样强壮聪明,是因为他的父亲是个普通人类;再比如,他的母亲对他冷漠嫌恶,是因为他有一双像人类父亲一样的黑色眼睛。
阿满逐渐拼凑出一个故事来:
母亲年轻时曾隐藏身份融入进人类社会里,拥有一份光鲜体面的工作,并在工作中结识了一个人类男子。
人类男子对聪明美丽的母亲一见倾心,展开追求。母亲摘下自己的隐形眼镜,露出绿色的瞳孔,亮出锋利的獠牙,也没有吓退那个痴情的人类。
于是他们很快相爱,像一对人类情侣那样步入婚姻。
婚后母亲辞去工作,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,每天为人类男子准备可口的晚饭,她甚至愿意接受人类生老病死的脆弱,也拥有人类白头偕老的浪漫。
但不知为什么,曾经为了爱情可以不计身份,对她许下誓言的人类男子出轨了——在她怀着孕的时候。
母亲现出狼头,对人类男人愤怒地咆哮,震得家具摇摇晃晃。人类男子吓得抱头钻在书桌下,瑟瑟发抖连声哀求。
母亲彻底死心了,狼人天生骄傲勇敢,她怎么也不能说服自己,她爱上的竟是这样懦弱又花心的男人。她很快搬出人类的房子,回到族人身边,绝口不提在人世生活过的那段日子。
有一次,阿满曾试探着问母亲,人类的世界是什么样的,他能不能见一见自己的父亲。
母亲冷冷地瞥了他一眼,美丽的绿色眼睛里带着轻蔑。
阿满知道,母亲对他的冷漠,都是源于对他那个人类父亲的厌恶和怨恨。
他局促不安地低下头去,以为母亲会大发雷霆。但母亲没有冲他发怒,只是漫不经心地吐出一句,“你会有机会的。”
十八岁那年,阿满终于明白了母亲口中的“机会”是什么意思。
狼人们的成年礼在月光下举行。
成年的狼人会离开族群,前往妖界或人世,开始生存的历练,时满十年便可以结束历练,回到狼人森林;狼人也可以凭自己的意愿,在妖界或人世定居长留。
阿满听说,去了妖界的狼人,有的成为了有头有脸的管理者,管理着百妖,身份高贵;
而去了人世的狼人,大多都能获得一份体面的工作,拥有舒适的生活,还曾有狼人成了了不起的企业家,雇佣着成千上万的人类。
每个狼人都有权利选择去往哪一个世界,但阿满没有。母亲说,像他这样血统不纯正的狼人,是没有资格进入妖界生活的。
到了分别的时刻,阿满看见其他的狼人和自己的家人拥抱,郑重告别。可母亲的脸上没有一丝的不舍,也没有告诉他如何找到自己的父亲。
她只是把阿满推进了那扇发着光的小门,留给他一句,“从此以后,一切都靠你自己,我没有义务为你做任何事情了。”
所谓亲情,言尽于此。
2
人类的世界和他成长的地方截然不同。
母亲知晓人界的规则,知道阿满成年后只能去人界生活,却从未教过阿满学习人类的知识和文字——
或许她根本没想过,要让阿满活下去。
阿满难过地想,他其实并不是被送到这里的,而是被母亲抛弃在了陌生的世界里。
连字都不认得,要活下去真的很难。
起初,他只能睡在天桥底下,和路过的野猫一起翻垃圾箱,找些果腹的食物。
在翻垃圾的时候,他认识了第一个人类朋友,流浪汉狗子。
狗子年纪有些大了,一条腿还是跛的,平日里以乞讨为生。他知道该等在饭店后厨的小门外,碰上好心的老板,就能吃上馒头和尚算可口的剩菜。
第一次看见阿满翻垃圾的时候,他刚讨到一大袋剩菜,于是好心分了阿满一个干馒头。
“太谢谢你了!你一定是个好心人。”阿满感激得热泪盈眶,狼吞虎咽地啃着。
狗子又匀了半盒剩菜给他,是一桌客人吃剩下的辣炒肉丝,只剩下沾着肉末的青辣椒。
“孩子,你打哪来的?我以前没在这附近见过你。”
阿满被辣得嘶嘶哈气,随口糊弄了过去,“我不记得了。我走了好久的路,就到了这里。”
狗子看他一副年轻体壮的样子,说话也清楚,不知是碰上了什么事,竟沦落到翻垃圾找食。“你有什么本事没有?”
阿满抹抹嘴,认真地问道:“我力气挺大,算不算个本事?”
某天夜里有辆大车路过,轮子陷在坑里,两个男人试着推了几把没推动,最后是他帮忙推出去的,人家都夸他“力气大,厉害”,他就记在了心里。
狗子拍拍他的肩,“我听人家说,隔壁街砖厂招工的。你兴许能去混口饭吃。”
阿满听说给饭吃,眼睛亮了起来,“你也在那里混饭吃吗?”
狗子听了哈哈大笑,指着自己枯瘦的那条腿说:“我不行,我是老骨头,一条烂腿,人家不要的。”
天亮之后,狗子领着阿满去了招工的砖厂,阿满就此拥有了第一份工作。
阿满手脚勤快,力气又大,工头对他也很满意。干了一个月,他第一次领到工钱,激动得恨不得冲出门去对天嚎几声。
他当然不知道,自己的工钱为什么比其他人少了半叠,他只想去找到狗子,告诉他自己挣着钱了,可以带他去买那种刚出笼,白花花的,吃起来不会噎着的馒头。
——狗子没能等到白花花的馒头,只等到了一块白色的布。
阿满找到他的时候,他正一动不动地躺到在一片血泊里,有人给他盖上一块布,抬着他匆匆离去。
这是阿满第一次见识到人类的脆弱和死亡。他捏着自己的工钱,怔怔地站在原地,听着周围的人议论纷纷。
原来人的生命可以那么轻,那么脆,只是被车撞了一下,就会融化和消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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