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。 法院认定姚蔓、张兰芝的行为构成严重诽谤,且伙同律师、营销号操控舆论,情节恶劣,罪加一等。 判决结果,比我预想的还要严厉。 一,两人必须在全国发行的法制日报上,连续十五天,用不小于三号的字体刊登道歉信。 二,赔偿我父亲的全部医疗损失。 三, 赔偿我的名誉损失费、误工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,共计八十万元。 同时,法院将姚蔓的律师涉嫌引导当事人作伪证、恶意炒作案件的行为,移交律师协会处理。等待他的,将是吊销执照的惩罚。 八十万,对于姚蔓家这种普通的工薪家庭来说,无异于天文数字。 而陆家,在得知判决结果和陆哲的“光辉”历史后,第一时间选择了切割。 陆哲的父亲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