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姜九笙时瑾更新时间:2025-10-23 00:52:43
作品简介(文案): 笙笙,笙笙…… 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 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 呵,那是那些『别人』没有看见过他拿著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 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 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 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 「你的手真好看。」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「我能……摸摸吗?」 他诧异。 她解释:「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」 他迟疑了比较久:「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」 顿了一下,很认真,「只摸一下可以吗?」 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 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著身,拿著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 她问:「你在做什么?」 他说:「尸解。」 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29yrM1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褪去后的靛蓝,半空中,一颗篮球呈抛物线轨迹,稳稳落进了球框。 漂亮的三分球! 比分16:3,403寝室胜。 402的四个男孩直摇头,这也败得忒惨。 「再打一场?」说话的是402的赵必得,个子很高,一身练出来的肌肉很发达,长相倒偏斯文,也是物理系,与宁也同专业不同寝。 宁也掀了球衣,随意擦了一把脸上的汗:「不了,有事。」 402的段希去捡球:「啥事儿啊?」都下课了。 「看牙科。」他说。 八个男孩,都穿一样的红色球衣,宁也最近刚染了一头酒红的发,偏搭了条绿色发带,极其不搭配的两个颜色,硬是被他那张脸衬出了一股子桀骜的迷人,脸上的球鞋一黑一白,像他这个人,张扬得很。 同寝室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