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,曾假手那瓦布作傀儡进行统治, 继而又实行“双重管理制度”:那瓦布当局管理民事,公司掌握征收田赋权。1773年, 英国国会通过“印度管理法案”,规定由英国政府任命英属印度领地的总督, “双重管理制度”结束。1784年, 英国国会又通过“改善东印度公司和不列颠印度领地管理法案”。根据这项法令, 任命一个督察委员会来处理印度的一切重大问题;尽管任用一切文职人员和军职人员的权力, 仍属于公司的董事会,但是统治印度的最高权力已归于英国政府。 英国殖民统治印度制度的变化,是为英国资产阶级掠夺印度的需要服务的。 在17、18世纪英国殖民者对印度军事征服和建立殖民统治制度过程中,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