、婚后夫妻共同财产(仅限于我们那个联名账户里的剩余资金以及周明哲的个人收入部分),因被告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重大过错,原告许念分得百分之七十,被告周明哲分得百分之三十。 三、被告周明哲,必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,全额返还其非法转移赠予其妹周莉的五十万人民币。 四、被告周明哲,因其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家暴行为、以及对原告造成的巨大精神伤害,需一次性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二十万元。 关于赵兰和周莉,法庭虽然因未构成严重后果未追究其刑事责任,但也在判决书的最后,对她们俩的盗窃和协同行为,进行了严厉的口头批评和法制教育,并记录在案。 这还不是结束。 更重要的,是在另一桩并案审理的刑事案件中。 法庭宣判:被告人周明哲,犯伪造金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