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抚养权判归我所有。 鉴于陈昊长期隐瞒真实收入,法院根据查明的情况推定其月均实际收入不低于两万元。 判决其每月按此收入的30支付抚养费,直至妞妞年满十八周岁。 关于我被变卖的婚前黄金首饰,判决陈昊返还折价款人民币10万元。 对于陈昊长期隐匿、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,判决其向我支付财产分割补偿款25万元。 同时,法院认定陈昊为小骏的“帮扶行为”,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。 酌情判决其折价补偿我5万元。 总计,陈昊需一次性向我支付各项款项共计人民币40万元。 这笔钱,是我和妞妞应得的,更是对陈昊及其家庭扭曲价值观的一次清算。 他不仅在经济上付出了沉重代价,苦心经营的“老实好男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