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故意伤人未遂,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。 林念作为从犯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期四年执行,并处罚金五十万,赔偿我所有经济损失。 判决那天,我在法庭上见到了她。 她瘦了很多,脸色蜡黄,眼睛肿得像桃子。 看到我的时候,她嘴唇动了动,似乎想说什么,最终却什么都没说。 我移开视线,看向窗外。 窗外阳光很好,天空很蓝,很适合踏青。 审判长宣布休庭的时候,林念突然站起来,朝我喊道: “周杰!我能跟你说几句话吗?” 我没动。 法警拦住她,她挣扎着喊: “就一句!就一句好不好?” 我看了看手表,还有五分钟,我约了人谈新项目。 我站起...